去年,天津、河南、四川等地的200余名农民工在湖北枝江市一工地打工,年关将近,他们的近150万元工钱却被拖欠至今。记者调查了解到,农民工半年讨薪无果,起因是政府招商心切承诺优惠条件在先,承诺落空、赔偿达不成一致,企业拖欠工钱、以农民工为人质在后。(1月30日《新京报》)
政府承诺是政府的事,农民工工资是企业的事,两者一码是一码。政府承诺落空,企业可以继续进行交涉或者诉诸法律解决。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做筹码,绑架农民工的利益逼政府就范,企业的做法侵犯了农民工的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完全错误的。
但众所周知,农民工讨薪难绝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此时政府的作用显得至关重要。正因如此,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可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政府的责任。200余名农民工关系到是200多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春节将至,农民工兄弟却无钱过年,不管是什么原因,现在的当务之急应该是:当地政府设法先行垫付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让农民工有尊严地过年。做生意当然有风险,招商引资失败也很正常,但这种风险不应该由农民工来承担。
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既是合同纠纷的当事方,又是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人,现在是一根绳子拴住了两头,掌握着足够的主动权。当地政府应该拿出诚意和力度,与企业进行沟通,给农民工先行垫付工资。出了事逃避不是办法,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不管是政府没有兑现承诺还是企业“单方误解”,政府都应该坦坦荡荡地站出来面对,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责任编辑:张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