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政治新思考

2010年03月15日 08:18   来源:北京日报   陈红太
    温家宝总理在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能否解决我国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钱权交易和权力乱用等腐败问题,真正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建立科学发展型政府,这确实不仅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否有效和正确,也将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否可持续,并最终将决定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

    本文语萃

    ○西方现代民主的经验特征就是把古典民主的公民“多数决”制度改造成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多数选”制度,并且政治权力始终在精英阶层当中转换。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有效执政”和“有序参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要超越“多数选”,也不仅仅限于“多数决”,而且要把最广大民众权利的实现和保障,作为落实和贯彻民主制度的本质。

    ○“有效执政”或“有效政府”,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必需条件。

    中国政治制度和文化有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具备的“四大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发展令世界注目,其经验归根到底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概括: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竞争机制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的有机结合。

    通过在地方和基层的调研,我发现中国经济发展的奥妙应到政治领域中去寻找。这集中体现在我国政治制度和文化有“四大优势”是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具备的。

    一是邓小平讲到的“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下了决心就干”,讲的是经济社会资源的集中配置和没那么多牵扯和掣肘,集中出效率,这可以叫“集中效率优势”。

    二是我国可以把所有政治组织资源动员起来,服务于国家发展和建设最需要的领域和方面。政治经济一体化的组织体制,政党政府企业齐心合力解决面临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几十年如一日地搞经济建设,这是任何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有的强大合力和统一力量。这可以叫“政治组织优势”。

    三是社会主义要超越资本主义,没有先验模式,所以只能靠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执政党和政府要不断地把地方和基层探索的制度创新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并实现法制化,不断地满足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对制度供给和制度变革提出的需求。这也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无限广阔的作为空间,这个优势可以称之为“制度创新优势”。

    四是中国文化所特有的优势,既具有超越个人私利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以国家民族大义为重的理想主义,又具有“天人合一”、“知行合一”,在日常生活中寄托理想和追求的现实主义。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统一,也就是荀子所主张的“义利并举、王霸并用”。这比较符合中国人的理性定位,也是中国能够借鉴并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使资本主义市场优势转化为社会主义市场优势的文化基础。这一优势叫“文化包容优势”。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两有特色”,即“有效执政”、“有序参与”

    在西方学者看来,竞争性的政党制度,也就是通过竞争性的程序化授权是自由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没有多党或两党竞争,没有选民的程序化授权,任何政党的执政都没有合法性。这种结论主要是基于西方的政治理念和发展经验。西方现代民主的经验特征就是把古典民主的公民“多数决”制度改造成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多数选”制度,并且政治权力始终在精英阶层当中转换。民主事实上成为一种通过相对多数授权的仪式和程序,并且通过三权制衡,使民主被限制在程序性授权和法制以及行政和司法权力制衡的框架内。其实质是为了保障个人自由和私有产权不受国家权力的侵犯。所以,西方民主有两个最本质的特征:保护少数精英权益和通过“多数选”授权。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两有特色”,即“有效执政”和“有序参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要超越“多数选”,也不仅仅限于“多数决”,而且要把最广大民众权利的实现和保障,作为落实和贯彻民主制度的本质。最近,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所以,我认为,衡量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否是民主的,主要标准是看这个国家的人民能否真正当家作主。具体说来,主要看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能否真正满足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人格权、监督权、选举权、自治权以及权利救济和有序参与等方面的需要,这些政治权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制度和法律保障。这种强调满足和实现民权需要的民主观,在我国地方尤其是基层村社的民主制度创新中得到了很鲜活的体现。这些年,在我国一些地方和基层,不仅已经创造出各种形式的村社民主决策制度,实现了从“多数选”向“多数决”的回归;而且在民主环节的其他方面也取得了许多创新成果,如村务社务公开、直选公选、全程参与管理、创设独立的监督机构等等。在这些创新的地方,人民通过“有序参与”,不仅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克服了竞争性授权后的行政权专断和自治权专断等问题,而且一些地方还创造了弥补代议民主体制弊端的“参与或协商民主”形式,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嵌入“参与或协商民主”的内容,如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使民权的实现得到更加切实和有效的落实。

    我国目前实践的这种民主政治可称作“民权政治”。实现民权政治需要一个特别的条件,即执政党和政府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和有效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并加以法制化来保障和满足民权的需要。因此,“有效执政”或“有效政府”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又一个必需条件。

    坚持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星火燎原”之路

    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任务。温家宝总理在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更加强调指出:“我们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领域的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能否解决我国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钱权交易和权力乱用等腐败问题,真正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建立科学发展型政府,这不仅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否有效和正确,也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否可持续,并最终决定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

    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我最近有这样一点思考: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改革开放时期,这个时代的本质特征就是制度创新。因为破解市场经济机制与中国政治制度优势相结合的问题只能靠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开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就走上了一条经验性的发展和探索之路。一般的规律是:任何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建设政策的出台,基本上都是基层和地方根据当地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发展压力,进行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探索,形成了创新经验,这些经验被上级和中央重视,然后再在其他地方试行,再根据试行的结果,决定政策的制定和是否在更大范围或全国推广。从党的十四大以来历次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和政府报告及政策,包括一些具体的表述和规定,都是基于这样一种路径。这种以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为依据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路,可概括为“星火燎原”之路。这种“星火燎原”之路的形成,与我国社会主义有广阔的制度创新空间这种独特的优势有关,更与一些在基层和地方工作的领导干部有关。一些坚守共产党人为人民办事的操守、敢于负责和担当的领导干部,从当地的实际和发展需要出发,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敢于向既得利益关系甚至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开刀,成功进行自我革命,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取得许多光辉的业绩。这些领导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现代化事业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倍加珍惜和保护,使他们发挥更大的领导和带头作用。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