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听证等于替政府说话缘于法律哑巴

2009年12月17日 07:10   来源:红网   童克震
    如今专家论证存在“谁请就为谁说话”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家论证的信用度——12月15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吴明场作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政府部门存在决策听证制度评价低、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政府信息公开带有选择性等问题。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作的的民意调查报告显示,受访市民对“政府决策前后听取公众意见”和“政府决策的听证制度”评价都不高。(12月16日《信息时报》)

    决策听证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决策听证制度如果流于形式,民众的权利也就无法保证。因而政府请专家智囊团听证、建议、修改、落实出台各项方针政策,就是求得政绩最大化、发展科学化、决策民意化。专家如果成了政府的“传声筒”,负不到专家的“指点迷津”责任;就失去专家听证意义,也愧对专家称号。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的民意调查报告显示,受访市民对“政府决策前后听取公众意见”和“政府决策的听证制度”评价都不高,就是对专家的履责不满,更是对某些专家见利忘义、趋炎附势的愤懑。用科学说话、对人民负责是专家尊严的制高点,专家信口开河、人云亦云、替政府说话,很可能造成决策重大失误,给国计民生带来重大损失。许多劳民伤财急功近利的重复建设、政绩工程、样板工程能在专家听证制度中粉墨登场,惹来民意的强烈炮轰,折腾的专家像小孩“过家家”,这样的专家早该“回家”。

    当然专家不负责缘于法律责惩罚缺位。常言道“一物降一物,石膏降豆腐”;不给专家听证立规矩、定制度,不对决策失误的听证专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专家也会在利益、人情、权力的诱惑下见利忘义。政策失误祸国殃民,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比严重刑事犯罪危害更大、伤害民心最深。决策失误要各级领导和听证专家负刑责丝毫不为过。多年来,某些领导决策凭着专权独断,而专家听证哪听哪好,专家听证折腾成各级领导与专家的“同期声交谊舞”,致使决策失误不断,劳民伤财不止、经济发展受挫。而现有法规并没有听证责任追究和决策失误法律成本担忧,专家当然胆敢不负责任辜负科学而为“政府说话”了。

    决策失误猛于虎也;听证专家责任重如泰山;责任重大是依靠法律保障责任履行,因此,立法机关务必要立法对决策失误的听证专家和听证领导进行党纪政纪追究和法律惩处;听证制度捆绑上责任追究和法律惩处紧箍咒;听证专家和听证领导就不敢“轻举妄动”了。“专家听证等于替政府说话”缘于听证制度漏洞和决策失误法律问责“哑巴”;但愿广州市和其他城市快速醒悟过来亡羊补牢,决策失误可以改正,伤了民心很难愈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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