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讨薪不是“恐”更不该反

2009年12月10日 07:13   来源:武汉晚报   许朝军
    “广州的反恐演习怎么总是假设‘工人讨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我们看了有点不舒服。”日前,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亚运安保工作时,人大代表、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表示不满。(12月9日《信息时报》)

    恐怖主义和恐怖行为该防、该反,但把什么划到恐怖主义和恐怖行为的范围之内,尤其值得谨慎,不能乱扣帽子。基本来说,恐怖主义起码有几个特征:一是制造恐怖气氛;二是暴力性或破坏性;三是有一定的政治目的。“工人讨薪”只是一种个人权益的维护而已,没有什么妄图,也没有制造什么气氛。这又如何能与“反恐”挂上钩呢?

    “工人讨薪”既然算不上恐怖事件,反恐演习也就不该把其作为假想敌。如此只会导致两种畸形的后果:一是对务工人员的维权行为在定性上产生本质改变,有的人不仅会忽视拖欠薪水这一社会问题的存在和解决,还会把正常的维权诬蔑为恶意行径,这显然是对务工人员权益的漠视和伤害;二是把“工人讨薪”当作恐怖,弱者还如何维权?搞不好就成了打击对象。这不仅无助于正常劳动关系的建立,而且还会助长恶意欠薪行为,对于社会公正的实现,显然也是不利的。

    不可否认,有个别讨薪事件的情节和性质出现了极端和暴力倾向,但这一切往往发生在现实的、可行的维权渠道不畅通和合理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之后。不管是公安部门也好,劳动部门也好,应多从制度修补和完善、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上解决“工人讨薪”,而不是升级“工人讨薪”的性质,进而打压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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