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图纸房”热卖的风险?(图)

2011年02月16日 07:24   来源:大众日报   李继彦
    

 

    只要拍下一块土地,印出简单的户型图就能吸引大批购房者,收到预售款后再开工建设,这是河南省国家级贫困县光山县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小县城热卖“图纸房”,房价涨到3000元/平米,在某种程度上,这可能意味着楼市高烧开始蔓延至普通县城。(2月14日《中国证券报》)

    所谓“图纸房”,其实是“预售房”,或者叫“期房”,自从有了商品房预售制度,我们很多人买的房其实都是这种充满风险的“图纸房”。

    但凡市场都有风险,“房市”概莫能外。“房市”的双重风险一方面表现在开发商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表现在购房者的投资风险。可商品房预售制度自打诞生之日起就带着十足的“傲慢与偏见”。1994年,我国城市开始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其目的是为项目开发进行低成本融资,为开发商分散风险,刺激“房市”。预售的结果房市火了,可开发商的风险却转移到了购房者头上。

    调查显示,80%以上的房地产纠纷源于预售制度,这项制度不仅导致房屋面积缩水、建筑设计变更、房屋质量缺陷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的现象。另外,商品房预售制度还给恶意炒房者留下了巨大的炒作空间,进一步推高了房价。不到一年的时间,光山县的房价就从原来的1800元/平米飙升到3000元/平米,这与预售制度下的恶意炒房不无关系。

    由于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买的只是图纸和沙盘上的房屋,所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的风险博弈中明显处于劣势。现在,开发商的触角已经开始触及到中小城市,由于中小城市在商品房预售监管方面比较滞后,购房者为“图纸房”将要承担的风险可想而知。在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尚待时日的语境之下,中小城市亟待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和报送、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将开发商的行为置于政府监管之下,从而为购房者最大限度地降低购买“图纸房”的风险。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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