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更好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更加注重群众工作,首先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摆正与群众的关系,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深入查找和剖析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要坚持纠正解决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与群众打交道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以权谋私、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从而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
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必须着力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取得新成效,赢得群众好口碑。各级检察机关要继续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必须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各级检察机关要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到基层一线、信访部门和地方党政部门挂职,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群众工作的实践锻炼,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检察教育培训也要增加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内容,使检察人员真正了解群众心理,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及时妥善地化解矛盾纠纷。
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必须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各级检察机关既要突出抓好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又要努力克服脱离群众的倾向,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为检察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完善落实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等制度,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转化为检察工作整改的重要内容。
回顾党的历史,其中最为宝贵的一条经验,就是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检察机关要从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出发,以做好群众工作为着力点,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更好地树立检察机关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