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25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据11月23日《新法制报》报道)
又到岁末,当前,更为令人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工的欠薪问题。这个问题在前些年里相当突出,曾经闹出过跳楼讨薪、下跪讨薪及讨薪被重伤等等让我们感到辛酸的事来。因此,对于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我们确实应采取有力的措施,为农民工有效的维权,为他们送上政府的温暖。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招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这些检查内容的完全到位的监督,将会有利于解决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矛盾,将能够有力保护农民工的利益。
除了专项检查外,笔者认为,我们也应以问责的措施推进工作。如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为农民工维权彰显政府为民情怀。农民工的权益问题涉及到的是许多家庭的生活与幸福、尊严,也涉及到的当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笔者觉得,有关执法部门当有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监督力度,使政府为民的举措落到实处,使农民工能够喜迎新年!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