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废渣可无主,治理铬污染不能无主

2010年10月27日 07:57   来源:西安晚报   王传涛

  河南巩义一化工厂在上世纪生产中产生大量铬废渣,河南省环保厅调查显示河南共六地存放了52万吨的铬废渣。铬污染可致癌,在巩义回郭镇上世纪有时土地几乎寸草不生,水中的鱼也难以存活。专家称即使铬废渣无害处置后污染几十年才能消除。(10月25日《大河报》)

  铬废渣存放堡垒20余年,当年的企业也早已垮掉。现在就此事来找责任者,已经成为奢谈。更加上,当年《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12月通过的,对于这些大部分产自1990年之前的污染废渣,也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这6个城市的52万吨铬废渣真就无人清理了吗?

  铬废渣无主是历史遗留问题,但《环境保护法》却一直有效,且执法部门已经存在了20年之久。即便当年的企业、当地的百姓都不进行处理,环保部门也应当主动站出来,为周边百姓清理掉这些可怕的物质。2005年,国务院曾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历史堆存铬废渣要在“十一五”末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十一五”马上就要结束,有关部门却毫无动静。

  更让人感觉恐怖的事情在于,52万吨的铬污染,竟然隐藏了20年。我们不禁要问,在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污染废渣?环保部门的档案资料里还有多少不能说的秘密?难道非要等到当地虫草绝迹之时,通过被动的上报纸、上网站的方式,才能曝光出来?

  有法而不依法、不执法,是法治社会的最大悲哀。我国不是没有《环境保护法》,但就是缺乏对环境的有效保护与防治。懒政、不作为等行政弊病,在缺少问责、缺少处罚的体制之下,自然会流行开来,对于许多环境污染,公众看来也只能默默忍受了。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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