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昆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昆明市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出省学习考察纪律规定》十条禁令,其中就因公出国(境)、因公出省均进行了明确限制,规定凡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者,须于回国20天内向市外国专家局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侨办提交内容丰富、详实并不少于3000字的出访报告。(9月23日《成都日报》)
其实,昆明市在全国公众对三公消费一片讨伐之声的今天出台这样的规定,其精神是可嘉的,可是区区三千字的出访报告能管住“贪玩”的官员们,让他们乖乖就范吗?事实上,它倒不像一条禁令,而更像一把扶风细柳,软弱无力。
说它软弱无力,做不了出访官员的“紧箍咒”,是因为它名为禁令,但依据常识,法规文件效力的大小,最终还是取决于执行力来推断,三千字的出访报告对于熟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官员来说,简直小菜一碟,不值一提。不仅官员自己可以在网上复制粘贴,还可以指使秘书们捉刀代劳,写得天花乱坠,不定还能拿个优秀。
其实中国关于禁止公款出国游的法律与纪律并不少,特别是一些纪律性文件,规定得很具体,针对性也很强。如果按照挥霍浪费国家财产的行为论处,甚至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但这种腐败气氛一直无法遏制和根除,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出国考察的存在,让公款出国游赖以生存,但昆明市用区区三千字的报告来威慑出访官员,显然是隔靴搔痒,没打中“贪玩”官员的七寸。
在笔者看来,要想勒住公款旅游的缰绳,我们并非拿不出真功夫。目前,公款出国问题一直都不是地方政府公开的项目,也没有把出国考察的定义解释清楚,普通公众无从知晓,公众监督缺位,执法部门管而不严,相关惩处措施也就落不到实处了。因此,我们不仅要让上级组织知情公款出国的行为,还要实行对出访官员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限制出访审批权,对公款考察严格控制、层层把关;杜绝没有实际内容但“师出有名”的假考察;紧缩财政预算,扎紧公共钱袋,把公款考察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让出访官员到国外能学到一招半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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