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昆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昆明市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出省学习考察纪律规定》十条禁令,其中就因公出国(境)、因公出省均进行了明确限制,规定凡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者,须于回国20天内向市外国专家局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侨办提交内容丰富、详实并不少于3000字的出访报告。(9月23日成都日报)
固然,昆明出台细则规范因公出国行为,无疑是遏制以出国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腐败新变种的积极之举。但是,要求出国者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出访报告未免过于宽泛和形式化,可能会遭遇轻而易举的对策产生抗药性而降低“新药”的疗效。
一来字数的多少并不代表内容的实在与否,官话、空话和套话洋洋洒洒写上3000字是小菜一碟,甚至不需要出访者亲自动手;二来“内容丰富、详实”缺乏具体标准。因公出国涉及错综复杂的专业问题,没有与专业内容相对应的考量标准,很难对其效果进行公正的评估;第三,在执行中很可能流于形式。唯一的“硬性标准”就是3000字,出访者不如“顺水推舟”一回,出访报告“三纸无驴”,而相应的监督与问责制度又不能跟进,最终遭遇尴尬的还是设计制度的监管者。
“昆明纸贵”的出访报告折射出监督者困惑。以往官员出国考察的糗事几乎都是网友通过网络曝光出来的。曝光一个,查处一个,监管始终处于被动应付,而拜托“大手笔”的出访报告来“请君入瓮”,自我约束,谁会把“游沙漠”、“逛赌城”、“摸人妖”如实招来?故而收效甚微。监督手段如何从被动应付转为主动出击,需要监督者的积极应对与摸索尝试。
鉴此,对官员出国考察应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的立体全程监督。事前监督将考察计划公布于众,考察目的是什么;目的地在哪里;行程多少天;成员由哪些官员组成;拟花多少钱等等都公开出来,接受公众质询,经批准成行。事中监督借鉴曝光视频的做法,要求出访者进行全程同步录像,将包括参观景点在内的考察活动都逐一记录下来,以备检查。事后监督,不仅拿出出访报告,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和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而且要将出访报告通过网络平台广而告之,便于公众知情与监督。
更要强化问责,严格源头监管,将违规出国考察等亚腐败现象列入集体腐败绳之以法,这样才能防范出访报告满足于字数的程式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方面防止“祼官”利用出国考察外逃海外,一方面遏止出国考察成为官员的“权力福利”。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