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鄄城“株连式拆迁”不能轻信“官方回应”

2010年09月24日 08:06   来源:红网   刘昌海

  媒体报道山东鄄城县在对城区进行“旧城改造”时,对部分住户采取了拒不拆迁则“停职停薪”的措施。鄄城官方回应称纪检监察部门正全面调查,政府没有专门研究过、也没有下发过文件或者通知。(9月23日《新华网》)

  面对媒体的监督报道,鄄城官方有义务进行回应。但作为“株连式拆迁”的当事方,作为被监督、被曝光的对象,县领导难免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从官方的回应可以看到,县委、县政府有推卸责任之嫌。

  鄄城县委纪委书记王保华说,“政府没有专门研究过、也没有下发过文件或者通知,对不签字的被拆迁户实行停职停薪。”这样的说法其实是在玩文字游戏。没有专门研究过,没有下发过文件,不代表没有实行,不代表县委县政府没有首肯。王保华书记说“个别单位的干部在做本单位被拆迁户工作时,存在方法简单、工作不细等问题,甚至以停职停薪等向被拆迁户施加压力”,其实已经变相承认了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只不过把责任一骨脑儿地推到了“个别单位的干部”的身上。

  但先前的媒体报道中提到,鄄城县对那些不签拆迁协议者“有公职在身的,由所在单位领导施加压力,劝说尽快搬迁;经商做生意的,由工商、税务等部门查账,督促其配合拆迁;另外,还可能翻出被拆迁人计划生育的旧账,或者查被拆迁人亲戚朋友的问题。”在一个小小的县城,没有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恐怕任何一个单位或个人都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力度。

  客观地说,“株连式拆迁”已经是各地“行之有效”的通用作法。“尚处于起步阶段”的鄄城旧城改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是没有可能。一个地方的政府出现了违法行政,由同级的纪委进行调查,近于自己查自己,恐怕很难查出个所以然来。比如9月16日《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对63个“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双零”地区和单位进行检查,全部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自查没有,他查全有”,这说明自己查自己那一套并不管用。

  当前,在旧城改造中存在各种利益的纠结,拆迁已经成了矛盾的聚集地和腐败的高发地。而媒体监督对于防止拆迁中出现违法行为,维护被拆迁户的权益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针对媒体质疑,地方政府作为拆迁中的利益方,其“回应”不可轻信。由上级部门介入调查,才有可能还原事实真相。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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