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机制创新提升旧城改造水平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和谐搬迁的做法和经验
2010年03月25日 07:53   来源:人民日报   李景源 向春玲 陈名财
    当前,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项事业全面推进,同时各种矛盾也不断凸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需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上创新体制、提高水平。旧城改造和搬迁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领域。如何通过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探索一种有利于减少和解决矛盾的新模式?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在水井坊片区的改造和搬迁过程中,坚持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作用,走出了一条保护历史文化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群众自主决策与市场运作相协调的和谐搬迁模式。

    强化政府引导职能,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旧城改造和搬迁中,容易出现改造方与搬迁居民以及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的问题,从而产生矛盾、导致纠纷,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如何实现和谐搬迁、维护社会稳定?锦江区在水井坊片区改造和搬迁中的做法是:首先,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由选举产生的居民议事委员会决定搬迁的具体事宜。通过居民自主选举,成立居民议事委员会,组建社区公司,代表搬迁居民与改造方协商。其次,政府从具体协商中退出,着力打造协商平台,发挥引导和规范作用。一方面,引导居民采用市场评估方式确定房屋价值;另一方面,参照相关拆迁政策制定改造方案,防止价低伤民和价高乱市。这样,就把以往城市改造和搬迁中的多方协商变成了政府规范和引导下的搬迁居民和改造方直接协商,充分体现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了和谐搬迁。

    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其决策具有公共性和强制性,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巨大,如果运用不当就会出现“政府失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如果运用不当就会导致“市场失灵”。如何使政府决策和市场机制在旧城改造和搬迁中实现有机互补、发挥最大作用?在水井坊片区改造和搬迁中,锦江区坚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在制订搬迁政策和改造方案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论证,听取社会各方建议,吸纳搬迁居民意见。二是搬迁居民通过居民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公司,利用市场机制确定参与改造和搬迁工程的投资主体,自主选择房屋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运用社会组织功能。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的基础作用,又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保障作用。如何在旧城改造和搬迁过程中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在水井坊片区改造和搬迁中,锦江区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打造群众参与平台,让群众参与改造全过程。二是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利益表达和对话机制,引导各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将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维护政策的权威性统一起来,既强调“自主搬迁”,又强调“统规改造”。在搬迁过程中,由居民议事委员会和改造方讨论确定具体搬迁方案,居民议事委员会是决策主体。而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上,由政府统一制订改造方案,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促进社会整体和谐。旧城改造和搬迁不仅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改变城市社会结构,而且可能形成贫民区,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因此,西方有人把它称为二战之后对城市的第二次破坏。目前,在我国的旧城改造和搬迁中,搬迁群体大多是城市中心区域的老居民,存在房子面积小、就业压力大、搬迁后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如何使搬迁成为充满温情和关怀的为民工程?在水井坊片区的改造和搬迁中,锦江区作了一些探索:高度重视与居民生活休戚相关的就业、安居、教育、医疗保障等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搬迁居民的生活水平,把搬迁变成另一种形式的扶贫。由搬迁居民选举产生的居民议事委员会针对居民需要,及时推出托底保障、爱心救助、异地购房重置补贴、改造单元整体签约奖等一系列惠民便民措施,使搬迁居民从中受益、倍感温暖。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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