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镇扩权”是近年来某些市县向经济实力强的乡镇下放权力的行政体制改革行动,其实质是政府转型速度要与经济社会转型速度同步;是经济社会转型与政府转型的二重奏;也是弥补转型期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短缺必然的路径选择。
自2006年至今,强镇扩权已经在浙江、山东、广东等经济发展迅速的乡镇实行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不少乡镇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财政收入大大增加,交通设施不断完善,镇域规划也向城市看齐。尤其是在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各乡镇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虽然强镇扩权已推广至全国试点,但观其未来之路,仍面临诸多难题。在推进此次该改革的进程中,扩大权力已是必然之举,但如何扩权,扩大何种权力,扩权的范围如何界定,何以保证扩权得以有效落实,尚且都是棘手之事。面对强镇扩权,我们在承认其必要性之余,更应留意和警惕扩权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让“权力游戏”成为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绊脚石。
在我看来,首先,应秉承“均等化”原则对乡镇赋权。在赋予权力的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镇自身特点,做到有的放矢,合理配置。各乡镇应跳出自我,大局为先,大力度重整各镇利益、权责、人事关系,制定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标准规划,提高和优化当地政府能力,做到权、责、利分明,防止“一刀切”局面的产生。
其次,就是要防止把“扩权强镇”变成权力游戏。“扩权”不是“奖励”,权力扩大脱离规范化轨道必然会产生问题。简政强镇后,镇一级党委、政府手中获得了更加充分的经济社会管理权,而这些权力的行使,不仅对镇以下干部的任免有重要影响,还将直接决策和实施巨额投资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这在就要求镇党委、镇政府规范自身行为,必须在提高党务、政务信息透明度和拓展社会力量监督渠道方面迈出较大步伐,真正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最后,扩权后,权利交锋更加直接了,乡镇干部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和处置权,但随之出现人手少、事务多,权力大、素质差的情况,控制不当会导致权力的滥用。这就需要保证在领导班子中真正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一把手”不专权,“一把手”直接监督,才能有效防止部门权力被私用和滥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扩权而带来的负面效应,强镇扩权改革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由此可见,强镇扩权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为经济“保驾护航”,也易导致权力膨胀滋生腐败。在这场对传统行政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如何在杜绝权力游戏的同时,实现各强镇的华丽转身,都是对此次改革的一场严峻考验。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