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务人员创先进评优秀已屡见不鲜。然而,在山东安丘市今年却首创评选最差公务人员的先河,对评出的年度最差公务人员将进行公开通报。(中广网9月5日)
既然比赛有人当冠军也有人垫底,公务员当然没有理由只有“最佳”却没有“最差”。事实上,管理的精髓正在于奖优与罚劣尺度的恰到好处,有了对“最佳”的不吝奖赏,当然有助于形成正向的激励机制,但是,如果缺失了对于“最差”的惩戒,却同样可能纵容惰性,甚至让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大行其道。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企业都普遍施行“末位淘汰制”,“最差公务员”的评选对于公务员考核而言,要说也不无必要,至少可以防止考核“报喜不报忧”。
不过,“最差公务员”尽管客观存在,但是,想要让“最差公务员”的评选公正无偏,却绝非易事。毕竟,体育比赛中谁跑第一谁跑最后,既然标准明确,当然一目了然。但在公务员的评选上,谁优谁劣很多时候却并不那么泾渭分明,尤其是当公务员存在于不同的部门之中,工作内容和目标更是大相径庭,这就好比非要让跑步运动员和跳高运动员放在一块儿比出个高下来,如此“一锅乱炖”,不仅很难客观,公正性更无从谈起。
可见,公务员评选的困难以及标准的缺失,其实注定了“最差公务员”的评选会存在相当多的争议与质疑,评出来的“最差”是不是真的就是最差,如此“评差”是不是真的能起到效果,自然也就需要打上个问号。不仅如此,“最差公务员”的评选标准应该由谁来定,又由谁来评,同样十分关键。假如相应的标准和评选完全成为公务机关的家务事,不仅标准自说自话,评选也亲自操刀,缺乏公开透明机制的“最差公务员”评选,其实难逃暗箱操作,评出来的究竟是“最差”,还是“最不听话”,“最差公务员”评选会不会成为排除异己,巩固公务机关潜规则的一种方式,倒是更加令人担忧。
基于上述视点,公务员群体当然不能只有“最佳”的动力,却没有“最差”的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差公务员”评选尽管缺乏标准,但却不无必要,也不妨一试。但是唯有让公众成为标准的制定者,成为评选的投票人,“最差公务员”才能有望最大程度地避免“冤案”,并真正实现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与约束机制初衷。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