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犯错误”的提法应该改一下

2010年08月29日 09:40   来源:红网   庄华毅

  改革之初,我们“摸着石头过河”,我们“允许犯错误”,但是我们的石头要摸多久?对一些“错误”要允许多久?

  更为关键的是,当我们看到的“错误”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为群众所忍受,现在是否还要继续“允许”下去?

  强制拆迁中充满了群众的血泪,甚至闹出一桩桩人命,是“错误”,被允许了;经过规划刚建好的大厦,马上又被新的规划决定要爆破,是“错误”,被“允许”了;电视台做诈骗广告,是“错误”,好像也被“允许了”;医院乱收费,也被“允许”了;银行不经储户充分授权,把他们的钱扣给保险公司,同样被“允许”了;通讯部门各种收费陷阱,一样被“允许”了……多如牛毛的“错误”被“允许”,是否因为我们还处在改革之初的错觉中?是否因为官方对“犯错误”的一再允许,助推了整个社会形形色色的“错误”处在无边的泛滥中?

  不妨看看一下改革之初,与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存在多大的区别,看看“不怕犯错误”,在不同的时代,发挥了怎样不同的作用?

  改革之初,我们几乎所有的领导干部都一心为公,主人翁意识非常强烈。他们对经济改革的经验或许不足,但是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广大的百姓,不管对错,其动机都是纯洁的。当年,面对经济改革中有可能会犯的各种各样的错误,小平同志可以充满底气地说“不要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这么一批大公无私并且具有高度公信力的干部作为后盾;现在呢?大大小小的领导中,当然也有心系民生的,但是毋庸讳言,他们在大公无私上,在公信力上,是比不上30年前那批干部的。一部分干部已经腐化,有的虽然谈不上腐化,也在决策中很容易带上自己的小九九。这个时候再允许他们随便犯错误,不是糊涂,就是拿群众的利益在开玩笑了。

  另外,改革之初,很多东西还看不清楚,很多体制都在草创当中,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在这样的历史过程中,不允许犯错误,是无法推进改革的;现在不同了,很多情况越来越明朗,体制也日渐清晰,我们不可能永远“摸着石头过河”。现在的改革阶段,允许犯错误的必要性,远远没有改革之初那么大。

  在情况已经完全不同的情况下,“不怕犯错误”的观念,却仍然由于思维的惯性,还扎根在我们的大脑当中。这也是一些贪官污吏、奸商恶霸敢于装疯卖傻,把大把大把的国库金银掠入私人腰包,敢于假装为了“政绩”,毁人家宅,豪夺土地以创造机会来贪赃的原因。在原有的习惯观念中,大不了是“犯错误”,改了还是好同志嘛,很多人就这样有恃无恐地把一些群众推入水深火热之中,用民脂民膏来堆积他们自己的财富王国。

  民国军阀孙传芳觉得“父母官”比“公仆”好,孙传芳说:“只见过仆人偷主人东西的,哪见过父母给子女偷东西的?”。“父母官”和“公仆”的优劣我们不加以讨论,但是现在无数案例告诉我们,目前的这些“公仆”里面,有些人是会“偷主人东西的”。这样的情况下,你还要允许他们“犯错误”,恐怕连整个家底都被搬光了还不知道。

  另外,官方松了半寸,民间走样万里。一些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如果我们把他们也列入“民间”的话,这些年来“犯错误”的勇气,让人瞠目结舌。而整个社会对这些“错误”的容忍,又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走向无序的深渊。近年来乱象丛出,很大程度上,是我们自己惯出来的。

  举个最简单的,可能大部分人在生活中都会碰到的小例子。近日厦门某医院在给患者收费的时候,一次手术收了两次钱,低等收费的床铺按高等收费算,多拿了人家2596元。被患者发现后,也不过说收错了,退钱了事,也没见给医院或收费者为这种“错误”付出什么代价。

  就这类“员工失误”引起的“多收费”,在全国各地,在各行各业不知道有几千几万例,有见过谁因此被追究责任的?假如按正常思路,你多收人家的钱了,犯错误了,好,“假一赔十”,多收了两千多块,那就罚你医院两万来块,看以后谁还会“收错”?小到超市或餐馆收费,大到城市规划,其实都是类似的道理。

  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包括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这才是正常的。可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近年来被严重忽视了,甚至可以说举国上下都把这个道理给忽视了。太多人在群众利益面前,在公共利益面前“不把自己当外人”。明明是为了自己的非法利益,却好像“我是为你好”一样地犯错,好像是父母为了儿女,即使做错也应该被原谅一样,从而逃避应有的责任。这几年来强调问责制,其实就是在纠正这一倾向,但是没有在思想根源上理清。原有的思维惯性没摆脱,就不可能在现实行动中真正落实,故而效果不佳。

  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强调,改革之初的允许犯错误,“不怕犯错误”,那是特定时代的权宜之计,是非常措施,我们不可能一直“非常”下去;并且抓住一些突出的案例,一是一、二是二地把责任追究清楚。可以先从一些浮出水面,众目睽睽之下调戏法律的案例入手。比如电视台公然做诈骗广告,比如通讯部门收费陷阱,比如一些完全违规的拆迁等等,这些现象影响极其恶劣,可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只可惜无人动手,徒令国家法律尊严扫地。有关方面只要从这方面下手,认准道理,下定决心,清清楚楚地处理一两百件,切实追究具体个人的责任仍至刑事责任,如此一年半载下来,整个社会的风气必然为之一变。

  中国的事情,乍看乱如麻,但是只要把上面提到的思维倾向扭转过来,就可以让各个阶层各得其所。即使是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就算不能缩小他们的既得利益,至少也要为群众守住清晰的边界。一旦他们的行为跨过边界,则坚决给予严惩与痛击。至于他们有能力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争得特权,那是另外一回事,即便那样也有个清晰的边界,也好过允许他们毫无边界毫无成本地“犯错误”。如此一来,哪怕社会仍然存有各种不公平,至少也有个“规矩”,看上去将清爽很多,情绪和郁闷,都会少很多。

(责任编辑: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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