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昨天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国资委关于国企综合税负是私企平均值的5倍的说法遭到经济学界一些人士质疑后,国资委一些人士出来反驳。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部长称“央企从本质上代表着人民利益,也自然更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
本人不是税务专家,即使是税务专家,他想看某家央企的账目,让不让你看还是个问题。本人觉得有疑问的是:“央企从本质上代表着人民利益”,就能保证它“为人民服务”了?从“本质上”代表人民利益——这个“本质”,在央企的经营实践中体现、实现了多少?这个“本质”被打了多少折扣,这位部长知道吗?说得出来吗?“自然更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这位部长心里有底,就用不着用这种推论、推测的语气说话了。
即使不是全部,说某些央企,某些大的国企,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利益集团,一个“内部人”集团,一点都不冤枉他们。央企国企负责人的“天价工资”早已屡遭诟病,且说别墅当作经济适用房来分配,谁做得到?央企、垄断性国企做得到。因为央企、垄断性国企的高福利,一些央企、垄断性国企的就业岗位,本是全社会的资源,却被圈了起来在内部分配。一些央企、垄断性国企,比如电力行业,很多就业岗位就是“内部消化”的,很多职工子女热衷于考电力类的学校,因为这类学校即使不是电力部门自己办的,也和电力部门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毕业后进入本行业就业十分方便,肥水不流外人田了。这个“外人”是谁?就是国资委人士所说的“人民”。“人民”既是“外人”,为“外人”服务,很难心甘情愿。如果不相信,可以由国资委牵头,邀请一些与央企(国企)没有利益关系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调查队,看看同一家庭(家族)成员在本行业就业的现象,哪一个行业最多。
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峰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相比而言,央企和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从资产属性上看,它也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没有偷税漏税的动力;再加上这些年审计署对央企监管非常严格,央企的经营也比较正规,一切都有规章制度,账务账目做得也非常清晰。无论内审还是外审,都保证了央企依法纳税的规范。”
真不知这位处长是假天真还是真无知。“资产属性”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完全可以被操作成内部人享用的资源;一旦有了少数人享用的特权,“偷税漏税的动力”也就自然产生了。“央企的经营也比较正规,一切都有规章制度,账务账目做得也非常清晰”,似乎苏处长还不知道,对一些企业来说,有了规章制度,并不能保证就能落到实处,有令照样可以“不行”;“账务”与“账目”也未必是一码事,“账务”再黑再乱,“账目”也是可以很清晰的。
国资委在遏止、改变央企国企资源“内部化”上面做了多少努力?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央企代表人民利益”的折扣会越打越大,最终成为一句空话、谎话。
国资委人士说这些话可能是好心,是想让人民放心。可是,我们这些“人民”真的可以放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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