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主任不懂法如何做拆迁工作

2010年08月18日 14:17   来源:南海网   万晓阳

  作者:万晓阳

  海峡都市报8月17日报道,一名绥化市绥棱县居民在政府部门强拆自己的房屋时,和前来强拆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身体大面积被火烧伤。而绥化市绥棱县建设局副局长兼拆迁办主任却告诉记者自己只懂拆迁法,不懂《物权法》。

  看到绥化市绥棱县拆迁办主任理直气壮的说自己的不懂《物权法》的样子,真是荒唐又可笑。看来该地的普法工作没做好,身为建设局副局长兼拆迁办主任,镇定自若的说自己只懂拆迁法,强制拆迁并且造成了拆迁户的受伤住院。不知道这位威风凛凛的说自己不懂《物权法》的拆迁办主任何以底气十足?不知道这顶“乌纱帽”罩在不懂法的人头上会埋下多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该规定在绥棱县却被视为一纸空文。在伤者急需用钱的情况下更是说出了“只要先拆了房子治病的事就好办”这样的变相威胁。

  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利为民所谋,是党中央倡导多年的崇高政治原则。国务院已经明确,“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我们应该庆幸没有出现第二个“唐福珍”,现在看来这些不可理解的情况都可以理解了,因为人家有一名不懂法的建设局副局长兼拆迁办主任。看来该地要先把普法工作做好才能处理拆迁的工作了,笔者建议普法工作就先从该拆迁办主任开始。且看绥棱县将如何对待这位不懂法的拆迁办领导吧?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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