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不小心拆错了”就可以吗?

2010年06月07日 13:38   来源:荆楚网   黄念根

  只是出去买点菜,待归来时,一套百年祖屋就被当地拆迁队拆了大半。该事发生在东莞市振华路75岁老太太叶燕琼家里,而后,老太太只好找到当地的拆迁办,但拆迁办的领导并未露面,却在其中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得到了回复,这事情与拆迁办无关,是拆迁队“不小心拆错了。”(6月3日南方网)

  好一个“不小心拆错了”,当地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回答的多流利,多干脆啊。百姓的房子说拆就拆,未免太随便了吧!这种把群众利益放到一边,更需有关部门将其严查。

  说也巧,老太太只是出去买个菜而已,谁也没想到,一转眼自己的百年祖屋尽然被拆掉了大半,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更何况在没有经过房主的同意或是双方签好协议时,就强行对其进行拆除,这不仅仅对当地拆迁办的良好形象在百姓心中将会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这样随意、乱拆房只会引发官民纠纷,本身处于弱势群体的老太太,怎能斗得过拥有权利的领导呢?最终吃亏的还不就是弱势群体?这样如此对待群众的拆迁办怎能长久地生活在人民群众之间呢?

  就算是这百年祖屋是“不小心错拆了”,老太太在找到当地的拆房办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时,不但拆迁办与拆迁队的“口径一致”,而且拆迁办的领导始终未能露面,如此一句干脆的“不小心拆错了”之语,这不得不让人质疑,这其中的“诡秘”又有几个人能猜透呢?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城区旧城改造,拓宽沿线道路固然是好的,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这对于每一位市民来说,那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啊!但如果改造时出现像“强拆房”“拆错房”的现象,不仅改造不好城区的未来环境,这更是一种“劳民伤财”的举措,或者是只搞“形象工程”的形式,我们宁可不要。群众最希望的是有选择的进行改造,而不是说拆就拆。

  百年祖屋被拆,拆的不是房子,而是一段尘封的记忆。面对老太太的愤怒,拆迁队负责人承认的确是拆迁队搞错了,他们愿意赔钱补偿。老太太说,“我不需要多少赔偿,我只希望你们能把我的祖屋恢复原貌,让我继续生活。”而后,双方陷入僵持。“我只是希望我的祖屋回复原貌”,在不说她是有多么的了解历史,但她的那种质朴、善良的心底无不感动着我们。她要的不是用金钱来补偿,而是一套简单的房子,一个安定的“家”。在面对拆迁办负责人,老太太更多的是不解与无奈。又好一个“用钱赔偿”,老太太不仅仅需要得到金钱的赔偿,更重要的是要让“错拆”者付出更多的代价,他们更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从河北邯郸贫困县“强拆民房”到河南开封市“拆错民房”,再到东莞市叶燕琼老太太家里的“拆错房”,可以看出,“拆错房”之不良风气正向社会蔓延,如果法律不完善,或者有关部门不及时采取有效地措施来遏制这股“不良风气”,恐怕今后的“拆错房”现象将会陆续上演。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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