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女”失踪,为何社会保障也哑火

2010年08月06日 08:30   来源:红网   陈小二

  7年前,现年53岁的黄群枝被丈夫扫地出门。黄群枝用捡来的砖瓦,在广州南石西路砌出一间平房,至今无水无电,靠打来的井水过活。街坊表示,除了遭丈夫离弃,靠捡垃圾及摆地摊供养长大的女儿,也在5年前职中毕业后离她而去。2个月前,她就曾重病在家无人知,5天后才被邻居发现,救活后几成聋哑。(8月5日《广州日报》)

  我国古代传统社会,向来提倡以孝治天下。卧冰求鲤、恣蚊饱血、扇枕温衾……古代二十四孝的动人传说,曾教育、影响了一代代人,而孝顺更成为评判一个人品行的重要标准。遗憾的是,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现代,在物质欲望的直接驱动下,伦理道德迅速被边缘化,连接亲情的纽带也极其脆弱。母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往往为了一套房子、一笔医药费,关系恶化。

  前不久,北京通州区张家湾镇张辛庄村的八旬老妪柴老太被三个不孝子饿死家中,法医的验尸报告震惊全国,老太太胃薄如纸;最近,广州的黄群枝老人也险些死在自己家的碎瓦房下。53岁的黄群枝靠捡垃圾供女读书之后反被遗弃。她蜗居在一间自己砌的瓦房里,无水无电,摸黑度日。不知黄群枝的女儿看到新闻之后作何感想。乌鸦尚知反哺,何况你我?

  谁也不知黄群枝的女儿在这5年的时间里经历过什么,可能她是一个只知道贪图自己享乐的不孝女;也可能她虽有孝心,可惜本人也生活困顿,无法顾及母亲。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无疑都犯下了遗弃罪。论理,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不过我们到底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在一个民主健全的法治社会中,即使“孝女”失踪,单独的个人也应该享有免于匮乏的自由。街道、居委会、社会保障机构应该为这样一个无依无靠而身患重病的老人提供最基本的帮助。最起码要协助她申请相关社会救助或者低保,不至于病死、饿死也无人问津。

  遗憾的是,除去女儿的原因,这些组织、机构也集体哑火。黄群枝所属的棣园社区居委会马主任表示,黄群枝户口还在老家高要,让通水通电及生活保障等扶助工作很难落实。说实话,在一条鲜活的人命面前,这些所谓的原因都变得微不足道。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加珍贵,这是社会保障事业应该遵守的基本底线。

  黄群枝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人口流动量过大。许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背井离乡,即使符合申请低保的要求,却由于受地域所限、相关规章制度所限,享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就要求目前所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更加趋于完善。特别是低保制度,要覆盖面更广,更加灵活、也更加人性化。

  同时,也必须加强监管,对恶意申请低保的人进行严惩,使社会公益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人手中。现实中诸多本应享受低保的人挣扎在贫困线上,而某些不该享受低保的群体却在分食低保这块巨大的蛋糕。据今年6月份国家审计部门发放的审计报告显示,全国有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3亿元,其中向1.19万户登记拥有个人企业、车辆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7376.65万元。而这些钱,本该是流向黄群枝们的手中。

  黄群枝的生命之所以得以继续,并不是依靠子女,也不是依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是依靠了邻里之间一点点温情。如果那位热心的邻居在她生病挨饿的几天里恰巧外出了,也如果她压根遇到了一位冷酷的邻居,任何一个偶然因素的爆发,都会令她的生命消失。可以说,黄群枝是幸运的,而现实中又有多少个没那么幸运的黄群枝呢?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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