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10年08月02日 08:4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李 岸

  社会保障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也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要求。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社会建设,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困难情况下,我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比如,普遍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出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3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迈出历史性步伐;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906亿元,比上年增长16.6%;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连续几年增加,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水平都有新的提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69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2%。

  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配套推进,积极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已有的各项保障制度,要不断完善政策,扩大覆盖面。特别是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抓住社会保障制度薄弱环节加以推进,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认真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重视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可靠有效的保障。要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扎实推进新农保制度试点工作,总结完善现有的各项制度,研究解决好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问题。要千方百计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鼓励农民多交费、长缴费,提高参保率。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充分发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监管,实现保值增值。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组成,养老保险又是主要的部分。壮大全国社保基金,是应对老龄化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这些年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基金运营能力和收益水平不断提高,而且培养了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队伍。下一步,进一步把全国社保基金保障能力和管理运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就要抓住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供雄厚物质基础的机遇,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社会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刻把握社会保障特点和规律,增强社会保障工作系统性。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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