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23日下午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全面准确领会《社会保险法》 积极推动《社会保险法》顺利贯彻实施”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其中提到《社会保险法》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不能重蹈一些国家由于福利过度导致养懒汉这样一种覆辙。(中国新闻网11月23日报道)
报道中称,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一个立法原则。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社会保险法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险的制度框架,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目标就是要做到制度上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上没有缝隙。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
必须承认,上述文字为我们描绘出来的美好愿景正在一步步地予以实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目前所处的阶段尚在“还债式”阶段,即为前些年几乎沦为空白的社会保障事业在一点点地填补空白,堵上欠账。如果我们真正拿目前普通人群,尤其是农民的社会保障来予以考量的话不难发现,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我们不但仍旧存有大量的空白点需要填补,即使我们已经填补上的空白点,也只是解决了“从无到有”这一层面的问题,离“无后顾之忧”的美好愿景比起来尚有极大的差距。当占据我们社会多数的农民(包括农民工)、下岗工人正为这脆弱的社会保障而无奈时,发出“福利过度养懒汉”之类的担忧就显得有些为时过早。
当然,从立法角度而言,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避免重蹈一些国家由于福利过度导致养懒汉这样一种覆辙也是有其前瞻意义的。可问题在于,对于负责打造社会保障体系的部门来说,最要紧的似乎还是做好眼前的事情,解决摆在面前无法回避的实际问题。这饭还吃不饱,就早早动手组织探讨营养过剩的社会问题,实在是有些太过于“超前”了。
社会保障事业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国民的幸福指数,更是一个社会进步、文明的风向标。西方有些国家“从摇篮到坟墓”式的社会保障体系究竟有何缺陷?我想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在我们如今仍旧在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而苦苦奋斗时,发出“福利过度养懒汉”的担忧实在是有些脱离了我们目前实际的情况,没有什么现实意义,也无任何借鉴意义。不如把这个精力用到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和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的质量上,这才更有意义。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