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收入差距不能仅靠社会保障

2010年04月19日 08:11   来源:光明日报   程世勇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从计划经济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向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分配方式转变。但从资本和劳动的收入份额、基尼系数、城乡收入差距、地区和行业收入差距等经济指标看,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不和谐因素。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提高,使得我国有一定的能力通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缓解由收入差距所导致的平等和效率之间的矛盾。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几年来都将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普及、城乡养老保障统筹、劳动者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建构上。

  通过社会保障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福利是各国缓解收入差距的主要政策选择。这不仅提高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降低了风险和不确定性,还能增加生产性的劳动供给。然而,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问题是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轨的制度环境中所产生的,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虽然问题相同,但背后的经济根源有很大差异。笔者认为,缓解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问题不能仅靠社会保障制度和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转移支付,消除市场化进程中的体制障碍,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才是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缓解收入差距的根本制度选择。以下五种体制障碍是目前收入差距过大的体制性原因。

  首先,行业垄断导致的某些行业收入过高,在总量上放大了收入差距。水、电、燃气、石油、通信、银行、民航、铁路、烟草等行业凭借自然垄断、经营性垄断、专营权垄断,获得了高额的非竞争性垄断利润。这些行业垄断利润获得的条件,一方面是排斥市场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是由于国有大型企业存在的内部人控制,忽视了国家作为股东和出资人在利润分配过程中的权利,导致利益流向特定群体。

  其次,要素垄断导致的城乡收入差距显著拉大。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也是城市化中最具财富效应的生产要素。由于政府对城市化中的土地供给实行垄断,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了土地要素的财富效应。虽然农村土地要素的国家垄断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本,但也加剧了城乡之间的二元冲突。因此,土地要素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财富效应如何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从根本上关系到农民增收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缓和。

  再次,税收制度的滞后客观上加剧了当前的收入差距。笔者认为,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制度设计,目前并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仍然过低,这增加了中产阶级的负担,有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的危险。据统计,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上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中产阶级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负担者。另一方面,作为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税种,遗产税在我国还没有出台,这不利于政府调节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从而形成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收入“马太效应”。因此,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利用好税收这个制度工具,在调节收入差距的同时增强政府的税收总量和进行转移支付的能力是政府需要掌握的一门公共政策。

  还有,政府的教育和培训支出比例过低不利于缓和收入差距。虽然我国的教育支出总额每年都有所增长,但教育支出仅占GDP的3%左右,还需进一步提高。同时,由于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农村人口城市化,提高政府公共性的职业和技能培训支出对于提升劳动者竞争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将起到重要作用。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条件是机会平等,而机会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人力资本投资,因此生产性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最后,政府公共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所形成的灰色收入扩大了收入差距。从我国政府支出规模来看,权力寻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监督机制不健全或监督成本过高增加了公共权力交易和腐败的可能性。在政府公共支出领域,由于部门条块分割,固定资产投资等大量公共支出缺乏监管。在行政许可和审批领域,部门握有项目和稀缺资源的审批权诱发了潜在寻租行为。在金融信贷领域,我国投资拉动型的增长模式加剧了信贷资源的稀缺程度,企业之间围绕信贷配给的竞争所耗费的成本已超出了利率成本。在城市化和土地“招拍挂”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和相关权力主体所获取的灰色收入成为腐败的重灾区。这些现象不仅客观上拉大了居民收入差距,而且有违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当前的收入差距不是由于以市场为主体的资源配置方式所致,也不是由于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存在问题,而是由于市场化程度相对滞后、市场化进程中的体制障碍所形成的垄断、要素流动性不足、与市场体制相适应的政府公共政策滞后所致。解决当前收入差距问题,破除体制性障碍是核心所在。市场经济承认要素的禀赋差异,产生收入差距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差距并不一定是收入分配不公或机会不均等,但收入分配机会不公一定会引发收入差距。因此,在我国的经济转型中,对于合理的要素禀赋和报酬差异所引起的收入差距问题,可以通过再分配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进行调节。但对于由于收入分配机会不公平所引起的收入差距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逐步消除。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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