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务特权车号段只是“一小步”

2010年07月30日 06:35   来源:燕赵晚报   毕晓哲
    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郑州市也将取消公务用车“豫AAA”号段车牌。(7月29日新华网)

    当地有关方面下决心取缔“O”号牌,以及郑州市取消公务车专用号段,是一种进步,其正面意义当然值得肯定,但却不必对此事进行放大解读。一者,类似的“特权车”现象早已存在多年,在社会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才动手治理,毕竟属于被动性质;二者,无论如何重视,取消公务用车悬挂在表面的“特权牌号”,也仅仅是治表行为,某些喜欢坐在“官轿子”里抖威风的“官老爷”们的特权意识并不会随之消弥。

    某些公务特权车的耀武扬威、不遵守法纪,只不过是官场的一个侧影和方面,比如公车泛滥和公车私用问题,“摘牌”行为又能如之奈何?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用于公车采购的金额呈年年上升趋势,2009年仅公车采购一项就不低于900亿元,而用于公车耗费和相关费用不低于3000亿元。

    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的特权意识根深蒂固,不仅在公车领域如此,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同样也是官员特权意识的表现,“厅局级享受的香烟”、超低价福利分房、公款健身、官员子女高考加分、事业单位仅招录正科级干部子女……哪一项没触及社会深层次的问题?所以,就河南省有关方面取缔“豫O”号牌和公务号段一事,也仅仅是触及到了“特权现象”中的一个表面,至于更深层次的特权问题,解决起来尚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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