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政府25日透露,三天前因交通肇事致一死一伤的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蒲建雄,因肇事逃逸并造成严重后果,25日下午被当地检察机关正式批捕。(2010年7月26日《京华时报》)
应该说,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党和政府规定得十分明确清晰,翻遍历史和辞海,查遍所有的政府文件,均找不到官员有开公车这一职责。然而,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违规”开公车的现象却是屡禁不止,且事故颇发。蒲建雄就是这样一个明证。
报道称,事件发生后,都江堰市委、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严肃纪律,严格执法,秉公处理,决不姑息,同时要求全力救治伤者,妥善安抚慰问伤亡者家属。目前,蒲建雄已被停止职务,中共都江堰市纪委正对蒲建雄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擅自驾驶公务车辆等违纪行为开展调查。
毫无疑问,等待这位政府副秘书长的必然党纪和国法的严惩。然而,细想想,像这种“交通肇事逃逸”,蒲建雄也并非是“第一人”。随便在互联网上搜索,都可以找出几个“先例”。比如,昆明市经委原副主任尹红兵驾公车回家途中将一名骑自行车者撞倒。事后,尹红兵没有及时报警、救助伤者,反而试图逃逸,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查实,尹红兵在交通肇事前喝过白酒,经检测属于醉酒驾车。其行为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免去其职务,并进行政纪立案查处,公安机关也将按法律程序对其行政拘留。还有湖北荆门掇刀区交通局原副局长周华酒后驾公车撞死一人后逃逸,一审被判3年,周华不服,提起上诉。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身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此可见,领导干部违法违规驾公车所付出的代价相当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那么,既然领导干部开公车事故颇发,“丑闻”不断,代价沉重,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领导干部喜欢亲自开公车呢?据说领导开公车是一种荣耀,一种身份地位的显示。特别是领导开公车,无人敢问,无人敢管。拿着公车爱去哪去哪,反正费用公家全报销,可以谋取私利,可以去干一些老婆不知、组织上不懂的低级、淫秽的事情等等。
正是由于领导干部开公车有如此多的好处和方便,所以,领导干部开公车就成了一种享受和特权,谁也耐何不了。尽管中央一次次三申五令不许领导干部开公车。但有一些领导干部仍莫然视之,置若罔闻。而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惨案也在领导干部违法违规驾车的车轮底下发生,让人痛心不已。
正因如此,我认为,都江堰市副秘书长交通肇事逃逸被捕的事实,再次敲响领导干部私驾私用公车的警钟。对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开公车问题,必须像时下严禁赌博一样,逐级予以彻查,一经发现立即停职检查,并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或降职、免职处分。同时,要将处罚情况装入个人档案,纳入干部年度考评、任职考核内容。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开公车的领导干部有“贼”心而没有“贼”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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