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高温警报频发,不少城市最高温超过38度,有的甚至达到40度。高温下给户外劳动者以适当的补贴合情合理。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这种合情合理的事,具体实施起来却走向了相悖的一面。媒体报道说,在一些工地,烈日下劳作的农民工甚至从未听说过“高温补贴”。而一些端坐于空调旁的白领,却一边抱怨太冷一边受领“高温补贴”,一些银行业从业者的“伪高温补贴”甚至高达万元。这种吊诡的现象被民众称为“高温补贴倒挂”。
一些地方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几天北京市调高了补贴标准,受惠人群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其他13个省市也相继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这些最新公布的高温补贴标准,都有一个共同导向,即:给真正在高温下劳动的人以补助。这种补助,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欢迎。但是,好政策只有有效落实、正确落实才行。《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这些这样或那样的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规范性文件,无一能得到有效落实,准确的说是无一能在建设和生产一线得到普遍落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规范性文件条款不具体,模棱两可没有制约性,可操作性差。这导致了“高温补贴”的鲜为人知。正如一位农民工兄弟所言,“高温津贴?我们倒是希望有。但工钱都是原先就说好了的,老板肯定不会花这个冤枉钱。”
“公布可操作性的高温补贴标准,有效落实既定的补助方案”是高温下民众的普遍愿望,也是践行人本主义精神的客观要求。反过来说,如果我们的补贴不能惠及普遍的户外劳动者,反倒成为机关、银行以及其他白领“白领补贴”的挡箭牌,则原本人性化的举措,极可能走向反面,而引发人们对社会福利分配不公的愤慨。
“高温补贴倒挂”是面照妖镜,它反映出了“脑体顺挂”的过度,凸显出了社会转型时期亟待洗牌的社会分配体制。照妖镜下,民众不禁要问:面对诸如“高温补贴倒挂”这类怪相,我们安能任由其继续延展开去?我们安能容忍社会公平和民众良知被继续亵渎?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