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应避免出现职能“越位”

2010年07月03日 13:22   来源:光明网   马先权
    社会治安状态是群众评价警察的“睛雨表”。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人财物的大流通,社会治安趋于复杂,为什么这么说,当前违法犯罪出现了高科技化、职业化、流动化、区域化等特征,人民群众更加期待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旦社会治安不好,大要案多发,群众就会埋怨公安机关或办案民警,最终致使警民关系紧张。公安机关唯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才能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让群众满意。

    一是继续完善打防控体系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警察的职能,更多体现在维护社会治安上,抛开“治安”这一本职工作,做其他的社区服务,做得再多再好,群众也可能不全部认可。“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群众历来就把能不能破案当作衡量公安机关能力高低的主要指标。要继续重拳打击杀人、抢劫抢夺等影响恶劣的恶性案件,努力提升破案率,严厉查处影响社会风气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好基层防范工作,严密社会治安面控制,做到“以打促防、以防助打、打防结合”,并广泛推广以各地综治部门参与的群防群治,形成群防力量与公安专业打击力量相结合,以此震慑犯罪,减少犯罪,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要继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尽可能的减少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的程序,做群众的贴心人,守护神。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口办公,尽量让群众办事方便点,少走点路,少来回奔波,把服务做到家,把服务送到家。

    三是要严格控制非警务派警,防止群众矛头错指。当前各种矛盾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各类群体性事件频发,公安机关各级领导要主动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安参与各类非警务活动,避免与群众的直接冲突。对此,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公安机关的职能要准确定位,避免出现职能“越位”。我们现在经常搞一些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文化局查网吧,配合工商局查市场,配合市容局查拉土车,这些工作本来是主管部门自己的事情,但因为工作难度较大,就让公安部门配合。政府一些人总觉得警察有强制力,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把警察推向矛盾风浪口。所以,公安机关少介入各类非警务活动为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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