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一个行政体制改革论坛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称,雇员制是公务员改革的趋势。将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越来越多采用雇员制,政府雇员可以高工资、高待遇,但不是终身制。
说“雇员制是将来公务员改革的趋势”,这不无道理。若说公务员改为雇员制,政府就应给予“高工资、高待遇”,这显然长偏了心,与劫贫济富无异。
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为雇员制,砸掉其手中的“金饭碗”,换成“铁饭碗”、“铜饭碗”、“瓷饭碗”,甚至“泥饭碗”,这可以增加公务员危机感,推动社会就业公平。但改制须给予“高工资、高待遇”,这等于为改制设置了前提,这种说法是哪条法规规定的?
实行雇员制不是公务员要“高工资、高待遇”的理由,公务员改制须涨薪是向改革公然要价。现今公务员端的是“金饭碗”,不仅旱涝保收,衣食无虑,而且收入远远高于竞争性企业员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为雇员制,这是公务员制度的自我完善。公务员即使改制了,“饭碗”还会比竞争性企业员工端得牢靠。在这种背景下,若将“高工资、高待遇”作为改制的交换条件,公务员改制就会成为新一轮涨薪理由,竞争性企业员工收入差距就会与其拉得更大。
要砸公务员“金饭碗”就得加薪,这对社会很不公平。竞争性企业员工一直端着“瓷饭碗”、“泥饭碗”,企业随时都会炒其鱿鱼,他们要想获得“高工资、高待遇”,只能靠技术、能力和劳动态度,而不是靠增加就业风险换取。公务员改制也应这样,也需靠其能力和劳动态度赢得“高工资、高待遇”,而不能靠改制换取利益。否则,改制成为公务员新一轮加薪的契机,只会催生新的社会不公。智囊们,不能这样献智!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