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8时40分,马鞍山市花山区旅游局局长汪国庆驾车行至该市湖北东路大润发卖场附近,因中学生过马路刮了其车后镜,不仅下车打了中学生一记响亮的耳光,而且在众人面前狂妄地称“我是领导”,其爱人也蛮横地说“打得好”、“找人到学校整死你”,由此引起现场群众不满,并诱发几千人围攻。直到市委书记当场宣布将其就地免职,加之防暴警察赶到现场,才使事件得以平息。(见2010年6月13日中国新闻网)看来,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还是夹着尾巴做官为好,切莫在百姓面前滥施淫威。
近年来,一些不大不小的领导干部自恃戴个官帽子、手里有点权,因狂傲不羁在公共场所引发冲突的事件发生的不少。这些人有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在上级领导面前,毕恭毕敬、唯唯诺诺,在普通百姓面前则大施淫威。这种倚强凌弱的行为,令群众极为反感,他不仅严重影响政府官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使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以本文开头的事件为例。学生无意中刮了一下他的车子,提醒一下孩子就过去了,凭什么抬手就打,是领导又怎么了?任何人不能随便打人、为所欲为。要知道,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你的官帽子是人民给的,不为人民办事照样可以拿掉。汪国庆等人的愚蠢之处,就在于不懂这个基本的常识。
如同其它处在转型时期的国家一样,我国各阶层的博弈在加剧。近年来,各地因征地拆迁、企业污染、基层干部侵害民利引发的上访和群体事件成了“扑不灭的火焰”。对此,一些地方对上访群众采取了围追堵截、“办学习班”、送进精神病院、以“诽谤”问罪等措施极力打压,而不是认真研究解决他们的问题;对群体事件,领导干部不出面,把民警推到第一线,急于抓“幕后策划者”、“煽动者”,而不是满足群众的正当诉求。事实说明,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事件,考验着政府暨官员的执政能力和处置危机事件智慧。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暨官员恰恰缺乏这种能力和智慧。
在马鞍山“6.11”事件中,马鞍山市委书记郑为文的做法无疑值得称道。他亲自到现场,站到了警车车顶上,用高音喇叭喊话,当场宣布将汪国庆撤职,围观群众爆发出10多次欢呼,这不仅说明他处事果断,而且反映了民意的力量。尽管事后有的人置疑撤职未经过人大批准,非常情况下难道程序比正确决策更重要吗?在战场上,连长牺牲了,上级指挥官当场就任命新连长接替,若等上级研究、发文下任命书,岂不是在拿士兵生命开玩笑吗!
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负有特殊责任。这不仅需要地方政府提高处理危机事件的能力,也需要公职人员放下身段,善待弱势群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上率先垂范。从这个意义上讲,马鞍山市花山区旅游局局长汪国庆一手制造的“6.11事件”之教训,值得更多干部汲取。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