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给自己的人生画了一个不光彩的句号。媒体近日公布了文强的悔过书。在悔过书中,文强把自己腐败的原因部分归结为仕途多年原地踏步,没能提拔。说他在公安局副局长位置干了10多年,业务熟,能力强,成绩也不少,但看到别人特别是曾经的下级提拔了,思想上便产生了不满情绪,于是开始乱用权……
近年来,媒体上公布了不少贪官的悔过书。但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现象:这些悔过书竟十分的相似,内容大同小异。无非都是先谈自己的童年,然后在党的培养下当上了干部,干出了成绩,于是不断提拔,权力越来越大。后来因为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被亲情、朋友拉下水,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不起党和人民,也对不起家庭……这种模式化、内容雷同的“应用文体”式的悔过书,读过之后感觉不到贪官的忏悔,更像在作秀,到底能产生多大的“告诫效应”,自然令人怀疑。
贪官落马后,忏悔自己的贪婪行为,深刻反省和剖析腐败原因,是应该也是必须的,作为反面教材也可以教育干部,警示后来者。问题是,现实中越来越多贪官的悔过书,都无外乎分析原因、痛心疾首、表示决心、请求轻判“四部曲”。写作套路、总结出的教训以及剖析产生的原因等,都惊人的相似,甚至有媒体曾曝光贪官抄袭悔过书现象,不得不让人怀疑到底是发自内心的忏悔,是真正的自我揭露与坦白,还是贪官们存在侥幸心理,只是绞尽脑汁挖空心思想赚取一丝同情,得到“一次改过的机会”,而不惜拼凑陈词滥调进行的扭捏作态。按理说,贪官们的生活经历、成长背景等不同,落马的原因也不一样,因此忏悔和反省的重点也应该有区别,而不只是泛泛空谈什么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找各种避重就轻、客观上的理由。
“应用文体”式的悔过书,贪官不是在忏悔、反省,而是在作秀,根源在于贪官们的侥幸心理。这样的悔过书,只不过是贪官们丑行大白于天下之后的“事后忏悔”,是一种极力挽回自己损失的“次优选择”。仅仅是希望善良的人们心生怜悯,进而法庭能给他们较轻的处罚罢了。不是真正的忏悔和剖析,更不是真正的从灵魂深处赎清自己的罪孽。这样的悔过书,起不到警示作用,不要也罢。我们更应该从制度上、法律上完善和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建设,让写悔过书的贪官越来越少。(罗云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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