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房价曾一度高居世界第二,普京09年在一次政府会议上强调,房价已远远超出民众的购买能力,政府应在房地产建筑业发挥更大作用,普京认为,房价应该至少让40%的民众能够负担得起,于是俄罗斯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降价,制定缓交房贷计划,打击开发商捂盘等行为,据英媒报道称莫斯科房价一年内下跌了近60%。(5月16日新华网)
尽管中俄两国国情不同,两国政策也不可简单类比,但俄罗斯在调控房价、保障公民居住权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值得我们学习。而且我国的调控新政中有相当一部分与俄罗斯大抵相似,诸如政府主导建设保障房,增加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房源供应、严格规范预售制度、打击开发商捂盘等行为等等,更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是俄罗斯调控房价中的“火力侦察”。
所谓“火力侦察”,就是调控政策不仅在普遍意义上指向房地产市场的所有主体和参与者,而且由公权机关针对高房价的个案质疑发起调查解剖,直到对方接受处罚,以点带面,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这看似一种“迂回侧击”,其实是“直捣黄龙”,难怪收效显著。
俄罗斯联邦政府认为房价增长过快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莫斯科有关人士呼吁开发商“冻结”房价,但开发商却不理睬。为此,2006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下令调查高房价。检察官们认为房价“明显过高”,怀疑开发商联手操控市场价格。在联邦总检察院网站上,总检察长发表一份声明说:“鉴于联手操控价格的做法可能存在,总检察长已经委托联邦反垄断局组织一项调查,以判断房地产开发商在为房产定价时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俄罗斯在住房用地划拨领域违规现象较为严重,官商勾结进行非法交易的情况时有发生。检察官质疑那些标价每平米500美元的商房建筑用地,为什么到开发商手中成了2500美元。为此,俄检察机关委托反垄断局对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等大城市的高房价开展了专项调查。尽管没有资料告诉我们有哪一位开发商成为儆猴之小鸡,但有一点人们可以想见,最高检察机关盯上了高房价,操控价格的开发商还能不“好自为之”?猴子终被“吓住”,莫斯科等大城市的房价降了下来,针对个案司法调查的跟进功不可没。
有人说,俄罗斯调控效果得益于普京一以贯之的犀利铁腕之政风,也不尽然,俄罗斯调控房价之所以言必行,行必果,很大程度上依托于“三大法律”。一是“房地产法”。这项法律不仅严格规范了预售制度,还对开发商的认证资格进行了严格规定,出台多项重罚举措,以法定义务与责任约束开发商,维护购房者权益。二是“反垄断法”。这一法律将行业操纵价格作为非法竞争行为,并授权反垄断机构予以调查严处。三是“反腐败法”。这也是一项新法律,规定了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申报和公开财产的义务,对查处房地产领域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提供了强力制度保障。
在我国,以“国十条”为代表的一系列调控新政产生了一定效果,但与宏观调控目标距离仍然很远。审视这些调控举措,有相当一部分缺乏长效的法律支撑,只能是临时性的权宜之策。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新政几乎是隔靴搔痒,罕见针对某个城市房价居高不下的个案进行逐个击破,解剖麻雀,这就使公众一直呼吁的公布房价成本成了一大“悬案”;加之某些地方政府利益博弈执行力疲软,调控成效扑朔迷离便不足为怪。对某些开发商而言,“处乱不惊”,作壁上观,甚至逆势涨价,自然就顺理成章。可整个楼市很可能再次进入“屡涨屡调,屡调屡涨”之怪圈。看来,房价调控要想剑指之处折戟沉沙,俄罗斯求解法治的“火力侦察”之举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