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男子曾斌驾货车到赣县大埠乡收废品,由于在路上没有及时给该乡党委书记曹雪峰的专车让道,曹雪峰的司机郭海龙将曾斌拉下车进行殴打,并将其打成轻伤甲级。事发时曾斌想回到车上躲避殴打,但曹雪峰关住车门不让其上车,结果郭海龙将曾斌打晕在地。事后,曹雪峰一直没有赔礼道歉。日前,曹雪峰被免去大埠乡党委书记职务。(5月19日《法制日报》)
“杯具门”尚未淡出公众的视野,乡党委书记纵容司机暴打未给自己的专车让路的货车司机,自然又是一场舆论的轩然大波。乡镇官员一个比一个凶狠、蛮横,“权力猛于虎”,令人不寒而栗。尽管曹雪峰被免去大埠乡党委书记职务,但是该事件揭示的畸形权力伦理值得深思。而且受害人已经被打成甲级轻伤,除了赔偿经济损失、问责曹雪峰以外,还应按照故意伤害罪启动法律程序。
看过古装戏的人都知道,大凡皇帝、大臣、地方官乘马坐轿出行,都会打出肃静、回避之类的牌子,提醒百姓回避让路。这是封建等级制度使然。如今,世易时移,回避、肃静这类张扬封建等级、官阶意识的旧玩意早该丢进历史垃圾堆里。《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交通规则面前也应该车车平等。且不说乡党委书记根本没有资格配备专车,乡官的“专车”也没有凌驾于交通法规之上的特权,法律上更没有任何条款规定民车要给官车让路。即使货车司机挡道影响交通,书记大人也应询问缘由,请其让道。这是官员起码的官德与修养。
然而,仅仅因为货车司机让路不及时,书记大人的司机抓住货车司机暴打,这不是狗仗人势、欺人太甚吗?专车司机郭海龙素质低下、性格暴戾、狗仗人势,已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令人惊讶的是,书记大人不仅不及时制止行凶的下属,挽回错误影响。面对想回车躲避殴打的受害人,竟然关闭车门不让其上车。直至受害人被打晕在地,打成甲级轻伤。这不是变相参与殴打吗?书记大人毫无怜悯之心、正义之心,官德何在?法律意识何在?这样一名凶狠、霸道、冷血的乡党委书记平时如何为人民服务,如何“爱民如子”,可想而知。
行政管理理论认为,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根本属性。对政府来说,通过依法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为民众提供服务,才能体现自身存在和发展的价值。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权力型政府向服务型责任政府发展是必然的趋势,一切工作最终的落脚点就是为人民服务。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创建服务型政府,提倡以民为本。
只因货车让路不及时,堂堂乡党委书记纵容司机暴打无辜货车司机,官员如此知法犯法、乱耍官威,怎能不叫百姓心寒?怎能让百姓树立对政府的公共信仰?这实际上是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在某些人的思维习惯里,为人民服务的的宗旨早已不复存在。不少人的工作重心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权力服务,为利益服务,根本不考虑百姓的感受与评价。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除了停留在报告上、口头以外,在某些人心中根本没有生根发芽。
在某些官员的眼里,自己就是“九五之尊”,容不得收废品的货车挡道,纵容司机暴打无辜,或许是一种权力的“本能反应”。而与之相仿的是最近出现的民众上访,集体下跪求官员接见。无论是“民跪官”还是“官打民”,这其中折射出的权力伦理实际上在百姓心里划下了一道心理鸿沟。如何填平这道鸿沟,值得深思。在现实官场语境下,被免职官员闪电复出的例子就像“新闻牛皮癣”,比比皆是。如果不重新构建官员权力伦理,不下决心整肃官德,不给官员滥权戴上法律紧箍咒,暂时免职作恶的乡党委书记,仍然是治标不治本。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