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佘祥林”赵作海重获自由,这个背负了巨大屈辱的男人,正在被各路政府官员、公检法干部拥围在自己的角色平台上,一时间竟然让人有国家的温暖倾其一身的错觉。
瞧,这个不是被时间打败而是被权力整惨了的男人指一下别人的二层楼房,“我要盖这样的”,行,施工队马上就位;没有生活费,乡上的书记带来了1000块钱,这是县委书记交代的;心里受伤了,“不到一天,他哭了七八次(新京报语),各方领导就送上一次次慰问,一次次道歉,其中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完成的是一个九十度的躬。
对个体权益与尊严备加尊重应可承认,问题是早干吗去了?
慰问和盖房,道歉和鞠躬,这确实是中国语境里的大手笔,对一出人造悲剧来讲,也是改变剧情的常见套路。由此,赵作海用以形容自己心情的6个字“最悲惨,最高兴”,不仅堪比一部莎剧的分量,也具有了现实的注脚。
看起来,带着中国农民典型个性“憨厚软弱”的赵作海已经接受了剧情的改编,但其实不然,面对新京报记者“你希望那些打你的人给你道歉吗”之问,赵作海这样回答:“道歉不道歉的无所谓了,打罢了再道歉,也没有啥意思,你原来的疼也不能揭下来。”
赵作海的这种表述绝不是无为主义,因为他表示了要求国家赔偿的意愿。如果我们没有理解错的话,显然,他强烈认同赔偿、盖房对一个几乎无家可归的受害农民的庇护意义,并且也许会将盖房看成是赔偿的一个部分,但是看破了慰问、道歉和鞠躬的意义。
然而,公权力的前倨后恭,绝非等于公权力对民众权利和民意的真正敬畏。
公权力前倨后恭,经历了炼狱般的12年铁窗生涯,赵作海何尝看不透这些?
前有佘祥林,后有赵作海,我们能把保护合法公民的权利,包括恢复一个合法公民的权利全部指望于偶然的因素和公权力的“道歉”吗?
诚然,慰问、道歉和鞠躬,不是每一个公权力的掌握者都能做到,何况不少人可能还是在代前任受过。但是很遗憾,不要说亲历公权力滥用过程的赵作海从中看不到多少问题改善的实质,身处事外的人更难以把这些举动和公权力的正当使用划等号。
慰问、道歉和鞠躬,这是公权力在为公权力的滥用埋单。然而,这样一哄而上的埋单能防止公权力的被滥用吗?公权力有权拿着国家的钱来为自己的错埋单吗?
眼前的事实难以让公众信服——此前,赵作海走出监狱后,还闹出了一个“被旅游”的插曲:赵作海被释放后在第一时间被专程赶来的当地主要领导接走。其亲人曾接到当地公安部门的电话,赵作海“被带去旅游了”。(据5月10日《新京报》)这种“被旅游”说明的是权力的傲慢。
此外,河南商丘检察机关已决定刑拘3名涉嫌刑讯逼供的公安人员,两人被刑拘一人在逃。(5月12日新华网)问题在于,如果普天之下刑讯逼供全是具体办案人员的责任,那么我们面临的形势也就不会像今天这样错综复杂,错案竟然成铁,非偶然因素不能翻案了。
把这些相互没有联系但都闪现着公权力“控制”影子的事情联系到一起分析,恐怕很难说公权力真正从这些冤案里吸取了深刻的教训。那么,道歉道得再多,鞠躬鞠得再好,除了说明个体的良知外,也只能说明公权力自身的不安,总不能表扬说这种难度颇大的礼仪动作符合了古代的礼制吧?
公权力当然可以表达自己的不安,但是比表达不安更重要的是管好公权力,不要让它再出来害人。公权力当然也会犯错,但是看看赵作海回忆的堪比对待敌人般的故意折磨情景:头上放鞭炮、枪头敲头部,在其生不如死(赵语)时逼其“签字画押”,威胁说如不就范就秘密处决……谁能辩解这只是一种无意识的犯错?谁能原谅这种故意制造冤案的恶行?
如果认识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那么,浅层次的道歉只能透露出一种息事宁人、到此为止的味道。
故而,赵作海能得到怎样的国家赔偿,当年糟践他权利的人最终会受到怎样的惩治,都还只是具体案件的延伸问题,民众早已要求跳出一事一案的框架,转而从更高的层次更加关注公权力还有没有犯下类似的错误而未被揭露?如何才能从国家的层面管住被经常滥用的公权力?
眼前最为急迫的是,以烈士断腕的气概,把制造冤假错案的毒瘤挖出来,把3名具体办案人员之外的“幕后人员”挖出来,举一反三,痛下决心,好好地整顿一下我们的公权机关,好好地规范一下我们的公权力运行机制。不如此,难谢天下人。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