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报道,去年4月9日,北京通州区农村一位八旬的柴老太,竟被发现活活饿死在老宅里。上月底,柴老太的四个儿子,除了老四,都被通州法院以遗弃罪判处三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养儿防老,多子多福,这是传统的农村养老观念。柴老太的四个儿子协商好一人照顾母亲一个季度,可到了去年初,老大老二因房产问题等家庭纠纷打起架来,老大被打伤了,由老二接班,可老二老三交接不畅,老太太就被活活饿死在家中。
这样的人间惨剧,不只是暴露了那些不孝子的道德问题,更是在拷问我们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与国家的养老保障品质。
报道中该村村长说“家庭内部问题我们没有权力干涉”,这句话是不是意味着村政府就全无责任了呢?假如把养老的所有责任都交付给家庭,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是养了不孝儿子的老人,都有可能在自己丧失自理能力的耄耋之年被活活饿死呢?
现实一再告诉我们,家庭养老的传统养老方式在今天已不再可靠。在古代单纯的小农经济社会中,“百善孝为先”的号召力与约束力还是很强大的。而在现代的市场经济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与消解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古人说“父母在,不远游”,能有效保证年老父母得到赡养,可这在当今社会是没有人信奉的。
表现在另一方面,便是在家庭养老问题上对不道德行为的抑制与惩罚的力度很薄弱。村长都说“没有权力干涉”,那么,还有谁会操闲心去管人家养老的闲事呢?家庭成了一个封闭的不透明的养老场所,除非老人肯走上法庭状告不孝子,不然,他只能忍气吞声地苟且度过残年。事实上,中国的老人又会有几个愿意抛开老脸,到法庭状告儿子的呀。真要像柴老太这样饿死了才被法律干涉,又能有多大意义?
面对即将到来的“银发浪潮”,建立普惠性的养老保障制度已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