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11年的赵作海不必“鞠躬致谢”

2010年05月11日 10:08   来源:荆楚网   梅广

  5月9日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8时许,赵作海步入河南省高院设在监狱内的庭审现场。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裁定其无罪释放。赵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后,鞠躬致谢。(5月10日《新京报》)

  闹不明白,赵作海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要向法庭鞠躬致谢?是缘于自己在大牢里“白吃白喝”了11年有点“口软”,还是因为一起错案将自己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险亡?

  如果真要感谢,依我看,倒是有两种人赵作海真得好好感谢感谢:一是要感谢法院当初没有直接判他个“斩立决”,不然赵作海恐怕早就做了“刀下鬼”了;二是要感谢“被杀害”人赵振晌的高寿,倘若不是他在风烛残年还能拖着病体返回家乡,赵作海除了背着故意杀人罪的恶名直到瞑目,还能有更好的结果么?

  赵作海被宣告无罪,局外人大可为“迟到的正义”而欢呼,但对于当事人赵作海来说,正义每迟到哪怕只是一小步,也就意味着他要遭受更多的磨难和更大的痛苦。人生能有几个11年?一桩冤案,不仅耗费掉了赵作海宝贵的十年光阴,也改变了赵作海一家人的命运——妻子改嫁,四个儿女被迫辍学,房屋败损,田地荒芜……而这一切,又拿什么来弥补呢?

  无论如何,沉冤得雪的赵作海都没有必要向谁“鞠躬致谢”,而是应该理直气壮地接受道歉,申请赔偿,并要求相关部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让制造冤案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既是为自己讨还公道,同时,也是为了伸张社会法治的公平和正义。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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