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来的“媒治”?

2010年05月10日 09:08   来源:检察日报   王乾荣

  如今到底是多元化摩登时代,千奇百怪事物,层出不穷,不说别的,光时髦名词,就泛滥得不行。近闻有媒体将舆论监督说成“媒治”,真是时髦得颇显大发。

  治,本义治理。关于治理国家,总的,听过统治,按性质说,听过王治、霸治、人治、法治……均带强制意味,连听起来温情脉脉的“礼治”,也是权力化了的,即不按“礼”行事,就要受到强制规范,甚至受惩。“媒治”,从未与闻。没听说过,人家也可以创造,但是弄个时兴名词,也须基于义理,超出原理,则显“妖”气,叫人莫名其妙,所谓“媒治”云云,即是。

  近代,一般公认,媒体是用来舆论监督的,这是它与生俱来的功能,与“治理”大有分别。监督,是查看并督促;治理,是统治及管理。对于国家、社会,以及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媒体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力去统治并管理呢?既然没有,何谈“媒治”!

  媒体犹如一架全方位雷达,其监督功能,最重要的,是紧紧盯住掌管和行使公权力的“掌权者”,看他们是不是枉法弄权、越权;看他们有哪些法外强权、特权;看他们是否尽了职权,受权依法行事;看他们公权私用了没有。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应受到媒体的有力监督;他们的任何歪言丑行,都将显现在这架“雷达”的屏幕,并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媒体的预设前提,便是不把被监督者视为当然的正人君子,须时刻提防着他们去干坏事。这是媒体的权利和职责,也可视为文明社会的一种民主实现形式。

  据说媒体在西方被当做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实则此“权”非彼权,即使称之为“权力”,也是一种“软权力”,因它并无强制力,难以行“治”。著名的“水门事件”,导致了尼克松的下台。媒体揭露共和党人窃听,并穷追猛打尼克松一系列掩饰真相行为,功不可没;但是直至国会众议院决定调查、搜集尼克松罪证,准备弹劾尼克松时,尼克松才最后认输。《华盛顿邮报》及其记者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纵然再强势,即使用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是探索、揭露和抨击,并不能直接把尼公拉下马。

  现在为什么有人在咱们社会,突然造出了“媒治”一词?或许是创造这词者看到,一些贪官污吏的腐败恶行,一些权势者的肆意耍权,一些政府官员的苟且之事,被媒体探知了、揭露了、抨击了,被上级知晓了、重视了、处理了,于是便觉得有了“媒治”。如果是媒体人自造这词,真是自我感觉超好;如果是旁人制造,端的是天真得糊涂!请问,媒体揭发了那么些不良现象,批评了那么些不法之徒,甚至把词语用到极端,为什么其中很多事和人,都依然如彼?不说所谓“重视”和“处理”云云,有一个做表面文章问题,便是人家蔑视媒体,不理你那个茬儿,不接你那个招儿,你又能怎样?当然你可以继续批评人家的蔑视,但是人家蔑视之后再蔑视呢?你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媒治”,此时便成了真正的“没治”,也没了脾气。你可以寄望于司法,但如果司法不公,你还是只能批评,这批评还要拿捏适度,否则干扰了司法,则要轮到司法反过来“问”你,谳你一个“损害司法权威性”罪名,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说了半天,媒体听了,也不必沮丧。如果法制健全,实行真正的法治而非人治,媒体的舆论监督,还是大有作为的——便是“实行法治”这一崇高目标,也需舆论促使其尽快实现。当下贪污腐败盛行,媒体在揭露、抨击这些丑恶现象的过程中唤醒民众法律意识,对贪官污吏来说,即是造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舆论环境,至少令他们不那么泰然——这虽然不能说“以媒治国”,总是对走向“以法治国”大道,具有不可或缺的铺路作用。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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