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假货咋恁多!就连当官的“帽子”也有人敢盗版复制,当作商品交易来从中谋利。浙江省临海县就有一个叫章宁泉的中年男子,自已在北京市朝阳区开设了个“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的部门,自封“局长”,利用“盗版”权力行骗四年之久,获利1600万元。日前,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章宁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将面临一审宣判。(5月6日《检察日报》)
章宁泉太有“才”了!稍有社会常识的人都知道,凡制假造假者,都有“做贼心虚”的心理,通常造假“窝点”会选择在远避人烟之处或城乡结合部,这样不便人们察觉和监管人员查处。而章宁泉违背常理,把自己的造假“窝点”选在“皇城”脚下,笔者揣测无非有二:一是他的这个“假货”不同于一般产品,他制造的是“权力”,而北京又是权力的象征,把“窝点”选择于此,更容易以假乱真;二是在军事上有“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之说,反其道而行之,一般不会引起人们的怀疑。
章宁泉胆子太大了!造什么假货不行,为什么非得盯往权力不放,这可是现在一些官员的家底啊!自古“拿‘鸡毛’当‘令箭’”者都施以酷刑,更何况章宁泉有很多时候是要拿假‘令箭’当真‘令箭’来使啊,那是怎样的风险?这或许应了咱老祖宗马克思的说法: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就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何况“盗版”权力是一本或无本万利的生意,章宁泉能不胆大?
仔细想来,要说章宁泉太有“才”了,充其量也是小才,无非是钻了法律的“网眼”而已。就当下而言,制假售假或生产不合格产品,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等法律法规管着你,有质监、工商、商业等部门的眼睛盯着你,怕也无隙可钻、无处可逃。可以肯定,“盗版”权力,不同于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影牒,恐怕与《知识产权保护法》也不太搭边儿。太有“才”的章宁泉也许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就专设了“诈骗罪”的条款。
要说章宁泉胆大,比起拥有真权力的贪官,他也不过是“比虎画猫”而已,猫的胆量又能大到哪里去了?比如,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等等官员,章宁泉与他们的“级别”也差不了多少吧,但是比起“捞钱”的胆量,章宁泉可是差得大了去喽!
章宁泉不过一民间骗子盗贼,最终难逃法律制裁。然而,把其行骗的轨迹当作耻辱的镜子来考量,却能折射出我们当下社会民众的诸多无奈以及国家对权力制约的刻不容缓。“权力就是一切”,当一个民族都陷入追逐权力的思维逻辑之中时,该是怎样的悲哀?当国家和所有民众都对疯狂的权力无动于衷时,盗版的权力就是对现实版的权力疯狂的嘲弄和讥讽。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