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公安局的假拘留证令人毛骨悚然

2010年05月06日 09:41   来源:浙江在线   

  河北灵寿6名农民不符合羁押条件,但依然被警方收押,缴纳保证金后才获释。随后他们发现警方出具的拘留证为假。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每个公安局都有两本拘留台账,其中一本“灵活执法”,不管抓人和放人都能收钱。即抓人需要送钱,被抓进去了,想出来,也得花钱。(5月5日《新京报》)

  吃了被告吃原告,说的是法官的“两面吃”;抓人和放人都收钱,说的是公安局的“两面吃”,公民面对这样的公安局,如何还能够体面的生活?如何还能生活得有尊严?

  拘留公民必须有法律依据,够不上拘留条件却“被拘留”,就是黑白颠倒,就是法律被糟蹋,就是权大于法。为何会出现假拘留证?无非是为了弄钱。因为假拘留证背后有一条灰色利益链条。令人觉得可怕的是,假拘留证居然已经成为公安系统内部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在公安局的潜规则面前,谁能幸免?

  一方面,因为开具假拘留证的整个流程都是在公安系统内部循环,而接触存根的只有法制科的人和局领导。假拘留证很难被发现;另一方面,利用假拘留证能够弄到大量钱,这笔钱是“黑色”的,怎么使用都是领导说了算。说到底,假拘留证就是公安局“小金库”的聚宝盆。

  公安局如果将眼睛盯在了弄钱上,那几乎没有什么不可以来钱的。因此,公安局对嫌疑人的刑拘已不是为了案件顺利进行,是为了弄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它是一块“唐僧肉”。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将其囊入自己的口袋中。

  长沙道林公司长期恶意拖欠100多名益阳农民工工资达122万元。时经3年,打赢官司的农民工拿不到钱。3月18日,益阳赫山区法院正式委托宁乡县法院执行局,对道林公司法人代表文军执行拘留15天。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宁乡执行局却说“找不到人”。该局某局长表示:“大家跟文军平时都认识,不好意思去家里抓人。”(5月4日《三湘都市报》)“不好意思抓人”当然只是借口,实质上是徇私枉法。而用假拘留证谋利,则是在践踏法律了。

  假拘留证背后的利益链条靠一个举报人来揭开面纱,显然在力量上是远远不够的。唯有将公安局的权力变得透明,将信息公开,才有望不再出现看守所的离奇死法,才不会出现假拘留证。

 

(责任编辑:侯彦方)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