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灵寿县公安局法制科原科长张文慧曝出,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有系统内人士说,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5月5日《新京报》)
消息披露,灵寿县6农民因土地纠纷被抓,虽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未被取保候审的 1名村民被判处有期徒刑。耐人寻味的是,他们涉及的事情此后再无下文,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部罚没。要不是事情后来被内部人士捅开黑幕,谁也不会想到,所谓拘留是假,收取保证金是真。
代表国家意志、法律威严的拘留证,竟然出现“阴阳”版本,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吃惊。而且,这还不是个案和特例,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已经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实在令人不寒而栗。公安警察是国家机器,维护的是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当一些地方的“机器”被金钱腐蚀,绝非小事。
公安机关动用国家公器,以共和国法律的名义,以拘留这一强制手段,逼迫犯罪嫌疑人就范。在这里,拘留不再是法律实施正义的手段,而是公安机关创造黑色收入的工具,这说明某些执法机关以“法”谋私到了利令智昏的程度。
这次多亏实名举报,拘留证造假问题才暴露出来。石家庄市下辖县的一名公安局副局长也透露,其实很多公安局都有两本刑事拘留台账,一本应付上级检查,一本用来“灵活执法”。一些公安局对嫌疑人的刑拘已不是为了案件顺利进行,实际上,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一块“唐僧肉”。
拘留证造假,既是伪造国家公文,也是对公民实施非法拘禁,都得承担刑事责任。此事如何收尾,公众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