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婚礼先行是一种人性之举

2010年05月04日 13:19   来源:华龙网   黄名金

  小芹(化名)在结婚前夜被发现是名逃犯,手持“拘留证”的江苏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分局民警陷入两难。最终他们通过变通,破例让嫌犯婚礼先行,待其婚礼结束后再行拘捕。(5月3日《扬子晚报》)

  读着这样的新闻,心里不免涌动着一股暖流。笔者不禁为民警的破例变通竖起大拇指,更为“婚礼先行”这种人性化之举叫好。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既注重法律的刚性,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注意对嫌犯的人文关怀,让涉嫌犯罪的人看到走向新生的路。

  所谓人性化执法,是指执法者遵循法律规定,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依据正当程序进行非歧视的、理性化的执法活动。笔者认为,破例让嫌犯婚礼先行,真正意义并不仅仅是“留点情义”,更内在的深层涵义在于,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嫌疑人被抓捕时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而且,即使是罪犯,对其尊严和权利的尽可能保护也是必要的———这种“人性化”举措是“必要”而非“恩赐”。

  嫌犯婚礼先行,更加表明执法只是服务人民目的的一种手段。法律旨在满足人类对于公平正义、仁爱诚信的永恒价值诉求,将安全、自由、平等、人权和民主与宽容等等世道人心的常识、常理与常情,熔铸为规则之身。民警让嫌犯婚礼先行充满人文关怀的执法方式,让公民在领略法律所带来的威严与神圣的同时,享受到了法律的“温情”与“体恤”。

  法律既是一种规则体系,又是一种价值体系。嫌犯婚礼先行,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上的价值体系,具有明显的人道倾向,对于更好地落实执法以民为本、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具有重要意义。

  惩罚犯罪是刑法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但法律的功能不仅仅在于制裁犯罪,也包括教育世人,引导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从这个意义上说,嫌犯婚礼先行的举措既能体现法律的威严,又能使我们的社会形成正义、高尚的风气,何乐而不为呢?

  文/黄名金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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