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健全制度比公开数字更重要

2010年05月05日 06:24   来源:西安晚报   赵志疆
    3月30日,国土资源部率先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0年部门收支预算”。随后,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相继公布201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截至4月11日,共有35家中央部委公布了部门预算。但从各部委公开的信息来看,并没有涉及公务接待这样的“热点细节”。对于这些部委而言,公务接待显然还属于“保密范围”。(5月4日《瞭望新闻周刊》)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条例》明确规定,除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可依法申请公开其他公共信息,政府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将要受到追究。毫无疑问,这是公众对招待费质疑的法律基础。尽管公开招待费的呼声日渐强烈,却始终只是公众一厢情愿地自说自话。那么,公开招待费到底难在哪里?

    首先,难在招待费没有“名分”。众所周知,招待费是政府部门日常花费中随意性最大且数目可观的项目开销之一。然而,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却没有“招待费”这个概念。本无“名分”的费用支出,如何能够分门别类进行公开?

    其次,难在招待费在政府开支中的“隐形”。因为没有“名分”,招待费不仅不在财政预算之列,而且多以各种名目入账。由此,甚至出现过水企招待费计入水价成本的闹剧。这样的荒唐其实不难理解,尽管没有“名分”,花出去的钱总要想办法弥补回来,除了纳入机关团体的运行成本,还能找到什么更合适的理由?

    第三,难在财政监督的路径依赖。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主要依赖于政府内部的审计监督,而审计监督主要是一种事后监督,同时,捉襟见肘的审计人员能否从纷杂的政府账目中发现所有问题也还存有疑问。

    基于此,有关部门将招待费视为各自的“保密范围”,也就不难理解。在此前提下,想要一举得到招待费的准确数字确实有点过于理想化,相比之下,如何堵塞制度漏洞或许更加重要。

    实际上,早在2006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就曾明确表示,要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如果招待费能够得到准确定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同时加强审计部门与各级人大的监督力度,“阳光财政”之下政府信息公开将不再那么困难,而公款吃喝之类的跑冒滴漏也能得以有效控制;反之,如果不能引起制度层面的反思与修补,纵使得出某时某地具体的招待费数字,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如果不能公开详尽的招待费数字,不妨先公开工作流程以及进行相应的制度调整,相比之下,开诚布公的审计流程更加容易满足公众的需求——由此,起码可以保障大家日后得到一个客观准确的答案。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