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动力的今天,科技进步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笔者以为无非是实现“国强民富”。也就是说,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是科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民生科技在建设和谐社会中起到的关键作用。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的科技计划向民生科技大量倾斜,工业科技与民生科技的经费比例从“十五”期间的7∶3调整到了“十一五”期间的5∶5。
但立项难、成果转化难等问题依然制约着我国民生科技的发展。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代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已经充分说明我们长期以来对民生科技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民生科技已经成为当前科技工作的“新试卷”。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对于科技事业来说,就是要以老百姓为本,大力发展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科技。发展民生科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发展民生科技,要调整科技经费投向,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科技的投入力度,要建立一套鼓励民生科技发展的激励机制。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不同形式参与到民生科技发展中,把民间科技创新活动纳入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管理范畴,引导更多的科研要素向“民生科技”集聚。
发展民生科技,要切实强化政府主导和企业为主体。在研发经费投入、研发人员及研发课题上以企业为主,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引导企业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的平民化应用。
发展民生科技,科技工作者就要放下身段,将老百姓的生活需求放在第一位,关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要把民生科技放到与产业科技同等重要的位置,既要做到载人飞船上天,又要做到抽水马桶不漏。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要求我们必须关注民生,下大力气解决民生的问题。而科学技术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力量,广大科技工作者必须紧紧围绕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紧迫需求,使科技创新的成果惠及亿万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技术保障。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