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逐步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这在正修改中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有所体现。据了解,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两百种的加分规定,而有些省市自定的加分规定有违国家政策。教育部表示,对于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甚至腐败现象,必须认真清理,努力消除政出多门,项目繁杂的现象,逐步减少奖励性加分项目,加大公开透明程度。(4月26日《法制晚报》)
报道中专家认为,“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规划纲要中不太可能详尽表述,这有赖于下一步规划纲要实施细则的进一步明确。笔者认为,在细则明确的过程中,逐步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应该有个具体的时间表,比如说,加分项目什么时候减少到多少项;再比如说,什么时候将加分项目全部取消。
去年的重庆高考状元民族造假事件,以及浙江高考航模加分等事件,再次让公众看到高考加分政策的异化。但依照现实,“一刀切”地取消包括民族加分在内的高考加分项目,并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今年2月底表示,将规范民族加分等高考加分政策,以确保高招录取的公正公平。依照这样的思路,在笔者看来,具体到规范和清理包括民族加分在内的高考加分项目,第一步应该做的,就是收回加分项目的决定权。比如说,既然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那么,就不应该继续让五花八门的地方加分政策存在。
据3月4日《济南日报》报道,今年起,山东省全部取消省内制定的加分等照顾性政策。笔者认为,山东省可以如此果断地进行“一刀切”,其他地方的情况,应该不比山东的情况更复杂吧。
所以在笔者看来,“一刀切”地取消省级及其以下的高考加分项目,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表。同时,具体到教育部的14种加分规定,如何逐步减少并至取消,也应该有个相对准确的时间表。因为,“时间表”不仅是考察各级相关部门减少直至取消高考加分项目完成情况的依据,更是鞭策相关部门不断努力的“军令状”。此外,还有必要做好具体的每项加分规定细则的完善,不给以权谋私留空子。
当然,规范和清理、减少直至取消高考加分项目,肯定会有一段不短的缓冲期。呼吁设置具体时间表的目的,就是想使有关部门有一个清醒而明确的认识,不至于使初衷良好的规范和清理,陷入“只见打雷,不见下雨”的循环。而且,在缓冲期阶段,我们应该认识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一常识:杜绝高考加分过程中以权谋私情况发生的利器之一,便是进一步做好对公示制度的完善,加大对加分考生个人情况公开透明的程度。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