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为何不拒财产公开

2010年04月26日 10:29   来源:东方网   马涤明
    张春贤今年三月被港媒评为“最开放的省委书记”,这个加冕殊为不易。而“您是否愿意带头公示财产呢?”这一更尖锐的问题应声而至。香港文汇报记者何凡回忆,张春贤的回答几乎没有停顿,他说:“试点之后,如果需要,我可以带头公布。”看到记者们的惊讶,在大家还没有回过味时,张春贤接着说:“其实我现在就可以公布,因为没有多少家当!”(4月25日人民网)

    “如果需要,我可以带头公布。”我估计广大群众都会说“需要”,肯定需要,领导带头,就会有人跟进;各级领导,特别的做“一把手”的,要是都来带这个头,“敏感问题”会好办得多。当然,有些官员未必乐意,比如去年两会时,某省一位政协主席就发牢骚说,“老百姓为什么不公开财产?”

    从情理上说,官员也是人,隐私情结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把这种隐私说成个人权利不可侵犯,平民可以,官员怕是没有理由要求与平民百姓同等的隐私权的。官员私权利有限原则,是由其公权力的特殊身份决定的。比如在俄罗斯,公务员如果拒绝提供个人财产信息,将面临开除公职的处罚。很多西方国家还把官员财产公示的法律名称冠以“道德法”、“伦理法”等字眼,是认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不但属于民主政治范畴,而且事关政治伦理——国家应该倡导、官员阶层应该认同怎样的政治伦理观念的问题。首先,既为官,就应秉持个人私权利服从社会公共利益的思想;其次,官员私权利有限原则并未剥夺其职业选择权——在公务员与普通百姓的身份之间,任何人都有选择的权利。那么,你选择了公务员职业,就意味着你同意放弃或让渡一部分私权利,包括隐私权。发牢骚说“老百姓为什么不公开财产”的官员,其实他更应该反问自己:我为什么不选择做一个老百姓?

    我相信,上述这番“大道理”,官员们未必不知,但不予认同的更多原因可能是怕出麻烦吧?张春贤说“没有多少家当”,但我更愿意相信,他的“家当”多也好,不多也罢,主要是来路正,所以不拒公开。新疆阿勒泰、湖南浏阳、浙江慈溪的试点中,也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抵触,我相信也是因为他们的“家当”没有问题,所以敢于阳光化。襟怀坦荡,把一切都交给组织和人民,这种说法对现在的某些人来说,可能是太高调了;然而只要没有“那方面”的“隐私”,在个人财产问题上还是应该坦坦荡荡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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