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夫妻不和恐丢官不妥

2010年04月26日 06:31   来源:西安晚报   叶扩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新乐市偏偏要在领导干部的生活里横插一竿。人家夫妻吵架闹不和,要么和平分手,要么打官司离婚,无可厚非,但是要为此搭上官帽子,是不是要人家领导干部非得一辈子吊在一棵树上?难道要真同居假离婚,继续维系对双方都很痛苦的婚姻?

    虽然我能理解考核办法制定的初衷是好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求家庭美德。或许正是出于这一动机,为了彰显重视程度和制度的严肃性,于是便将家庭美德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但是且不论这些家庭美德考核能否实现,单单是公权侵犯私权领域的角度理解,恐怕就不是很妥了。

    我也主张领导干部隐私空间比普通老百姓要更小些,比如家庭财产要申报,感情生活不要出轨等等,但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人的基本情感和思想需求,领导干部只要干好本职工作,不贪污受贿,不违法乱纪,不以权谋私,考核就可以过关。至于私人领域里存在的家庭、邻里等关系问题,则另当别论,没必要由公权强行将个人私隐和公民权利问题纳入考核制度。

    有专家指出,私权之运行遭到重重困难与阻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视公权大于私权的传统观念,这种观念认为,私权要服从于公权的需要,私权是小,公权为大,将公权凌驾于私权之上,用公权去规定和注解私权,因而在实践中就会为了公权而无视私权。诚哉斯言。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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