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一定要倍加珍惜组织上提供的干事创业平台,珍惜现有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绝不可看到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心理不平衡,更不能看到个别人钻政策空子“暴富”了就手痒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日前在江西省委党校作学习《廉政准则》辅导报告时说
《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了纪委书记的这段话,并且对《廉政准则》进行了阐述和解读。
《廉政准则》“8个禁止、52条不准”,不仅涉及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而且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详细规定了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领导干部只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从政坐标系,时时对照条款自我检查、自我纠偏、自我净化,就一定能够保证安全从政、健康成长。
反腐倡廉,历来都是备受政府重视的,因为它关乎人民的利益、关乎社会的进步。官民微妙的关系区别始终左右着社会发展和前进。
如何改变官员在民众心理的形象是官员干部必须深思的。为官不贪,是为顺应民意;为官不腐,是为自律清廉。“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有了权力的约束和制衡,才有廉政的前提保障。
一个官员的政治生涯被钱权埋葬而提前结束确实是一件可悲和遗憾的事情,等于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误入歧途,没有真正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对国家也是一种浪费。所以廉政自觉性显得相当迫切。
官员干部都对腐败这条高压线十分敏感,时刻警醒,但还是时常有一些人会在这里栽跟头呢?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干部始终把自己当一个官员。一“官”字让他在骨子里产生了一种傲慢,也许是出于权力的傲慢,也许是出于地位的傲慢。总之,刻意把“官”与“民”分开,体现等级差异。
转变这种观念才是根本。当把“官职”当作一种工作职责,一种事物来看待,为民办事只是“服务客户”时,可能,官员干部的那种“官”的气息不会那么让人憎恶。
“服务客户”体现的一种平等的观念,是一种注重服务的理念。当官员一心投入到位人民办好事时,“贪腐”的心思便会渐渐少去,人民群众中的正面形象自然会矗立。
角色的转变可能使得依靠主观自觉性来预防腐败多了一种可行性方式。这种尝试未尝不可,虽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忘记,但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没有更多的奢求,只要能够“办好事”就满足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