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华,女,1979年5月9日生,是舒兰团市委副书记。2008年12月8日,她喝了两顿酒后,一人打车回到家中。约两个小时后,在床上休息时不慎摔下,次日凌晨不治身亡。“当天要不是喝了那么多酒,我儿媳妇根本不会死。”事后,她的婆婆将当天中午和晚上跟杨建华喝酒的王某、沈某、胡某等19人告上法庭。(4月16日《环球时报》)
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一个前途无量的干部,却因为喝酒而丢掉性命,确实让人折腕叹息。但是,这样的事情已不是第一回了,2009年7月13日,湛江市某区区长陆燕朋在一个酒席上因饮酒而昏迷,经过17天抢救,最终死亡;2009年12月7日,西姜寨乡政府干部文传胜因喝酒过多,于当日20时左右死亡。这些官员都前仆后继的拜倒在酒精的“石榴裙”下,看来酒精不仅要背上骂名,还难逃其责。那么干部的酒杯里到底有多少“红颜祸水”的成分?
通常,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但是,现代的官员却变得都难过酒精关。而且一点都经不起考验,时常有人拿生命缴“考验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酒精”的诱惑力和杀伤力比“美人”更大,而且把“红颜祸水”的帽子戴在酒精的头上,一点不过为。酒似乎成了妲己,成了杨贵妃,成了陈圆圆,是一剂误国害民的毒药,是一个迷惑人走向死亡的“红颜祸水”。
但是,杜康他老人家当年造酒,是为了让人们解忧的,不是让它充当“红颜祸水”,去迷惑和毒害人的。可是,这些人明明死在酒瓶底下,这又做何解释?难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的确如此,因为,只有当“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时候,才能让人“酩酊大醉”,甚至醉的不省人事,而且醉的心甘情愿,醉的肝脑涂地。
那么,这些倒在酒场上的干部,他们的醉意在哪儿?这个不难找出,曾经有人编了个顺口溜“不会喝酒,前途没有。一喝九量,重点培养。能喝不输,领导秘书。一喝就倒,官位难保。长喝嫌少,人才难找。一半就跑,升官还早。全程领跑,未来领导。”从中不难看出酒里面所藏的玄机,也能看出酒连个“红颜祸水”也算不上,它只不过是一个被用来讨好上级的“奴婢”。
而且,这些官员没有李白“斗酒诗百篇”的洒脱,也没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境,更没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胸怀。他们喝酒不是为了解忧,也不是为了附庸风雅,更不是为了开怀畅饮,而是一个要把另一个灌醉,一个要让另一个喝坏。还可以说,他们吃的是“鸿门宴”,喝的是“不情愿”。为了能维护好那层看不到摸不着的“关系网”,即使有一万个不想喝酒的理由,也只能装AC。所以,他们就成了酒精下慰籍权利和关系的“风流”之鬼。这更可以看出,他们的酒杯里没有半点“红颜祸水”的成分。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