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三大怪”是公正失衡

2010年04月14日 07:20   来源:羊城晚报   冯海宁
    要维护保障房分配公平,不仅在于守好每一个把关环节,还在于严惩骗房者以“杀一儆百”。他们这次选择退出是因为露了马脚,不排除下一次还会再来,因此,期待有关部门将这些自动退出的申请人当骗房者看待,理应永久取消他们的保障房申请资格。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正式结束,在为期15天的公示过程中,出现了“三大怪”现象:一怪:299户申请者来自政府机构;二怪:不少申请者住在豪宅区;三怪:外地驻深办主任也能申请保障房。据悉,在接到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后,部分申请人已经自动退出申请。

    有关部门能够一一回应舆论质疑,当然值得肯定。但从回应内容来看,尚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即便部分申请人主动退出,依然不排除保障房被骗的可能。因此,有关方面不但要重新筛查这批申请人,更有必要完善保障房申请程序,把好每个监督关口,以防保障房落入“虎口”。

    面对299户申请者来自政府机构的质疑,有关部门回应称,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依照“惯例”,不少政府部门一出事,往往拿“临时工”来搪塞、推脱责任,这次是否又拿“临时工”来搪塞?即使真的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显然,政府部门的临时工也要比没有背景的普通百姓“牛”很多,背靠权力部门当然有机会优先获得保障房。

    面对不少申请者住在豪宅区的质疑,有街道办回应称,作为基层单位,根本无法去银行调查申请人财产、去国土部门调查房产,“我们只能依赖申请人的诚信”。显然,这一道关口形同虚设。既然有人想骗保障房,显然是不太重视个人诚信的。把保障房分配公平寄托于个人自觉,还要把关环节干什么?

    外地驻深办主任也能申请保障房,听了更离谱。这位驻深办主任称“工资不到2000元”。一非深圳户籍人口,二非特殊人才,即便工资再低,也不可能通过申请,但却偏偏通过了申请,能不算怪事吗?类似于驻深办主任这样的特殊人物,通过保障房申请甚至已经获得保障房者会是个例吗?

    深圳保障房“三大怪”现象,其实正折射出我们的保障房分配环节还存在不少需要警惕的地方:首先,所谓的“层层把关”,真实的监督效果很可疑。街道办作为一道关口依赖于申请人的诚信,这个关口有等于无。与申请人最近的街道办都不能发挥作用,离申请人较远的其他部门能否把好关也让人不放心。即使部门联动审核财产、进行二次公示,能否揪出骗房者也是未知数。

    其次,保障房申请人的地位实际不平等。从政府部门的回应来看,来自政府机构的申请者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但“临时工”是打问号的。既然保障房是稀缺资源,申请人之间就存在一定的竞争,在竞争的起点上,政府机构临时工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不排除某些权力部门为自己的临时工获得住房而在背后使了劲。

    再者,保障房申请环节有腐败的影子。驻深办主任能通过保障房申请,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看看究竟是因为把关环节粗心大意,还是存在权钱交易。保障房分配不公,原因十之八九与腐败有关,武汉“六连号”等“丑闻”可以证明这一点。

    要维护保障房分配公平,不仅在于守好每一个把关环节,还在于严惩骗房者以“杀一儆百”。但我们目前还没有从深圳看到有关部门要严惩骗房者的迹象。据报道,包括驻深办主任在内的部分申请人已经自动退出申请。他们这次选择退出是因为露了马脚,不排除下一次还会再来,因此,期待有关部门将这些自动退出的申请人当骗房者看待,理应永久取消他们的保障房申请资格。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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