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审保障房的公务员都是临时工?

2010年04月13日 07:50   来源:沈阳晚报   李 记
    4月10日,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正式结束,在为期15天的公示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奇怪现象:例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扎推出现,至少有299户初审通过者在政府部门工作,齐齐哈尔市驻深办主任也通过了申请,不少申请者甚至还拥有每平方米售价超过5万元的豪宅。据悉,在接到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后,部分申请人已经自动退出申请。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将在终审阶段对申请人的财产、房产等进行实质性审核,预计今年6月中旬进行第二次公示。(《广州日报》4月12日报道)

    深圳数百政府工作人员通过保障房初审的事,媒体已经关注好几天了。但面对社会舆论的追问时,无论是涉事部门还是个人的回应,依然疑点重重。为什么299户申请者来自政府机构?回应是,他们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住在豪宅区的申请者为何能被通过?回答是,初审阶段“只能依赖申请人的诚信”;而外地驻深办主任为什么也能申请保障房呢?当事人说了,自己的“工资不到2000元”。无论这话能否令人信服,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深圳的审查机构很好骗。

    其实,只要公示能够做到足够的信息透明,复审能够做到对程序的严谨遵循,将骗审保障房的申请人剔除出去,应该不是件难事。然而,作为优势社会资源和权力资源的占有者,至少有299位公务员骗审保障房,就不能与普通人的相同行为一概而论了。

    从不少政府机构公职人员都将自己放在共同申请人的位置,让其家人充当第一申请人的事实表明,在骗审保障房之初,他们便意识到这样做可能会遭遇到的质疑、追查和问责。武汉经适房“六连号”以及类似的事件告诉我们,和普通公众不同,试图在保障性住房蛋糕中分一杯羹的政府工作人员,更易通过权力交换、动用优质人际关系脉络等形式,完成“暗度陈仓”的违规操作。

    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骗审行为,显然不是一句“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不是部分人士退出公示、退出申领便能撇清关系的。因为,尽然由于初审公示阶段的事发,骗审“未遂”,但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恐怕足以颠覆对于保障房审查者的公信。一个不算刁难的追问就是,如果“心里没鬼”,自认清白,为何不继续坚持,而选择“见光”便退出公示、退出申领?

    公务员申请者是不是临时工和合同工、部分人是不是拥有高档豪宅、驻深办主任月工资是不是两千,相信都不是“有背景”的机密。当地相关部门只要肯联手核查,真相很快便能水落石出。报道中深圳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对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而对此次深圳市公务员骗审保障房事件,相关部门除要追究“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负责人的责任外,还需追究这些明知故犯骗审保障房的公务员的责任。最起码的,公务员骗审保障房的事实一经查明,如果不是“临时工”,应该将这些公务员的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深圳市此次出现公务员骗审保障房的事,再次将申请保障房的公示制度、复查机制的不完善之处,暴露出来。初审有赖于申请人的诚信,也许是考虑到综合成本的原因。但是,为什么非要到终审阶段,才能动用部门联动的力量呢?在技术手段已经不成问题的情况下,为什么在初审、复审阶段,不能进入相关系统实现查询呢?再者,如果现在的惩戒措施不足以震慑那些骗审者,是不是考虑适时增加骗审诸环节对应惩戒的程度呢?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