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公示名单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保障房初审家庭中至少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个政府机构人员,还有不少人住豪宅。几家初审通过者的单位回应称,通过者并非在编人员(4月9日《南方都市报》)。
保障房初审一般在街道办完成。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人员来申请保障房的,都是临时工作人员。初审通过者最多的深圳海关表示,该单位通过初审12人均是合同工。而只有25个人员编制却有11人通过初审的福田区安监局回应,该局通过者为临时工。
相对于以前临时工莫名其妙背黑锅,这一次临时工可是让人羡慕不已。虽然说,临时工名称不好听,但这些临时工可是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房,假以时日,过个三五年一转手,就能赚个一二百万元。如此看来,做个临时工也挺好。
无论是深圳海关还是福田安监抛出临时工一说,应该还是在为自己脱责。相关方面还需要解释的,为什么直至今天还有临时工这一群体存在?据相关街道称,“从单位开过来的收入证明看,大多数人月薪约2000元。”如果收入证明没有作假,那么证明相关政府机构没有落实劳动法的要求。而如果说落实了劳动法的要求,实现了同工同酬,那么一纸虚假证明就证明了公权品格的沦丧。
更需要解释的是,在工作人员通过保障房初审的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利用政府机构的影响?众所周知,政府机构的吸引力不仅体现在收入的相对保证上,更体现在权力对工作人员的荫泽上。在政府机构上班,工作人员可以很轻易地利用机构的影响,享受权力的辐射,打着政府的招牌,用公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或许,通过初审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收入并不高,但符合条件的并不仅仅是他们,为什么深圳海关、福田安监通过的人数这么多?这难道真的像相关方面当初在解释经适房“6连号”、“14连号”时所说的,纯属偶然?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大多数人都不会相信这只是偶然。这就是政府临时工申请保障房的弦外之音,这一弦外之音让人听出了保障房制度的沉重——保障房制度体系到底严不严密,相关方面到底有没有严格把关?还让人听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沉重——政府机构到底有没有严格依法办事,到底有没有严格约束自己的权力影响。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