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厚街镇203名代课教师,去年通过考试,转为合同制教师。但转正未过一年,这些老师再次面临被清退的命运。厚街镇宣教办人士称,公立学校生源不足,导致许多老师无课可上,政府不可能白白给其发工资。(《南方都市报》4月7日)
这里需要介绍一下,广东深圳、东莞等城市,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有着截然不同的代课教师问题。广东特别是珠三角经济发展成就突出,但文化、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特别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师资和学位供给不足。原先采取的三级办学模式,在部分的增加了学位供给的同时,也突破了师资编制的束缚,用代课教师来弥补。因为深莞等地薪资水平相对较高,且公办学校在引进之初以明确转正、落户条件为承诺,因此也吸引了内地许多地方的名师、优秀教师,到深莞来担当代课教师。他(她)们中的大部分人,具有教师资格证、学历条件达标,完全符合所在城市和学校的招录、落户条件。
三级办学模式被打破后,师资编制也大幅增加,但主管部门和学校并不愿意将事实上已经在各校担当教学主力的代课教师“转正”,原因是给一个编制教师的待遇,可以同时请好几个代教;并且,代教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给多少待遇以及日常的教学管理,主动权掌握在官员、校长手中,设租寻租丑闻不绝于耳。一些学校甚至“发明”出每年暑假整批代教、新学期开学前再招新,借以回避对教师社保权益的责任。
这种局面直到大批代教上书广东省主要领导,在后者明确批示并主持召开督办会之后得到扭转。这就有了2008-2009年多批“代转公(合)”考试:资质不具备转正、落户,以及未能通过转正考试的代教得到了社保补偿,而一批代教转为正式的编制教师,在东莞,则是合同制教师。
可以说,东莞将代课教师转为合同制教师,而非当初广东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明确要求的(考试后转正的)编制教师,继续让教师中形成同工不同酬的两个群体,本身就有偷梁换柱之嫌。而未及一年,就翻脸辞退合同制教师,不免让人怀疑有关方面在“卸磨杀驴”(“逃”过了省领导督办的代转公大限,然后一辞了之)。
既然叫做合同制教师,不是说不能依法管理,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许多在东莞厚街任教多年的代课教师,已与该镇教育部门、学校构成长期的事实劳动关系,绝不能以“代转合”考试后的合同签署日期作为劳动关系的起点、继而拒绝支付社保补偿。
而厚街镇辞退合同制教师的理由则近乎荒谬。东莞本地户籍生源这两年确实有所减少,但是否构成今后较长时期的规律,则尚无明确依据;新莞人入学生源减少,新闻里说的很明白,这是因为公办学校收紧口子、镇区教育部门通过合并公校(逃避学位供给责任)而造成的,大批新莞人的子女无学可上才是普遍现象。
(责任编辑:年巍)